土地問題非一招半式可解 高球場填海可雙管齊下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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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近日接受港台訪問時,發表意見指,若要收回粉嶺高球場建屋,香港實在「幾可悲」。他稱粉嶺高球場是香港「僅有的地方」,而且收回發展解決不了土地長遠供應不足的問題,應改以填海。誠然,單靠收回粉嶺高球場的確無法滿足未來的土地需求,但亦不代表就此放棄。填海與收回高球場兩個方案並非「只能用一個」,政府應多管齊下,以短、中、長期措施增加土地供應,才是正確方向。

粉嶺高球場無論怎樣難能可貴,也只是服務小眾,難言對推廣高球運動有多大貢獻。其佔地170公頃(約相當於170個大球場或9個維園),但卻只供2,600多名會員享用,在廣大市民住屋不足的情況下,收回發展實在無可厚非。陳智思在訪問中還辯稱因為「市民未去過」,所以不理解其價值;而事實卻是,高球場只招待會員,一般市民根本「去唔到」,還談何理解高球場的價值?

雖然陳智思聲稱不反對發展粉嶺高球場,但又不斷為其辯護。他認為用高球場建屋「幾可悲」,但難道正在輪候公屋的28萬人、一眾飽受昂貴樓價租金折磨的人又不可悲?上月深圳高球場因城市規劃而被收回,正好給香港上了一課,說明公眾利益應凌駕少數人的玩樂、交際權利。

粉嶺高爾夫球場佔地170.6公頃,面積相當於荃灣。(資料圖片/李澤彤攝)(資料圖片)

陳智思提到發展高球場無法解決所有問題,雖然是事實,但言談間卻是引導公眾以為填海與發展高球場只能「二選一」。按其邏輯,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也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難道也不應發展嗎?香港土地問題相當嚴峻,根本不是發展一個項目就可以完全解決;而正因為如此,政府才需要多管齊下。填海與發展高球場都是解決土地供應的合理方式,兩者根本互不排斥。

要知道,高球場本是官地,現在只是以私人遊樂場用地契約方式暫租予球會。地契於2020年到期後,只要政府有決心,連《收回土地條例》也毋須動用即可收回。過去政府在計劃發展古洞北之時,就於2012年收回過東華三院和展能運動村有限公司兩幅私人遊樂場用地。陳智思作為行政會議召集人,為何獨對發展高球場表示可惜?他自言不懂打高球,但卻又以公司持有高球會會籍,難免令人懷疑他是否基於利益而偏袒球會。

必須再次重申,發展高球場並非仇富之舉,亦非打壓高球運動發展。香港欠缺發展用地,大批市民未能上樓,政府必須利用可行的方法發展。粉嶺高球場是熟地,可以在兩、三年內規劃,能於短期內紓緩土地問題,而且收回對公眾的影響甚低,實在是非常理想的選項。再者,西貢滘西洲已有公眾高爾夫球場,而且開放予公眾,熱衷於高球運動者大可轉到該處繼續打球。如此一來,豈非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