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建公屋需地也需財 房委會財政安排須適時改革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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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問題嚴峻,去年社會就覓地建屋進行「土地大辯論」,勾勒出八個增加土地方向。但當社會熱忱討論「地從何來」,公眾卻少有關注「屋怎樣來」。毫無疑問,公營房屋將會是未來解決屋荒的主力途徑,惟房委會自八十年代轉型為自負盈虧,便從此作繭自縛,一直限制了其供應資助房屋的工作,甚至造成不同問題,有損公眾利益。既然政府大規模造地在即,是否應適時探討改革房委會的財政安排,以為未來公營房屋供應作好準備呢?

觀乎歷史,政府並非從來也要求供應資助房屋機構自負盈虧。香港的公營房屋歷史,大約開始於二戰結束後,當時香港頹垣敗瓦,加上大量逃難居民回流、內地難民南湧等現象,香港頓時陷入屋荒,不少市民被迫屈居於差劣環境,如寮屋及板間房之中,漸漸有不少非政府機構成立,獲政府資助興建質素較好的廉租房屋。

但要數政府提供資助房屋的起點,必為興建用作清拆寮屋區的徒置屋邨。自1953年石峽尾木屋區大火後,政府以徒置大廈安置受影響居民後,其後十數年政府開始斥資大幅興建徒置屋邨,為木屋區居民提供廉租的公營房屋。誠然,歷史上有不少對港英政府徒置政策的批評,例如興建徒置大廈實際上較其他災後救援成本更低,與及政府圖藉低成本興建徒置屋邨,以整頓木區屋內的勢力等等,惟單論財政安排,當時政府的確承擔了建屋及土地成本。

在徒置屋邨以外,政府亦有於1954年成立屋宇建設委員會(英為Housing Authority,可理解為現時房委會的前身),同樣藉貸款與批地予該機構,為本地低、中收入人士興建具一定質素的廉租屋邨;及至60年代初,政府針對不具徒置資格、居住於私人樓宇內惡劣環境,但不具申請屋建會廉租屋的人士,另行推行政府廉租屋計劃,所興建的廉租屋邨同由屋建會管理。

石硤尾廉租屋邨。(香港政府檔案處圖片)

直至1973年,港督麥理浩宣布十年建屋計劃,圖於其後十年每年興建約四萬個公營房屋單位,以供180萬人居住,矢志為公眾提供可負擔、且具質素的房屋單位,以回應六七暴動後的社會動盪。過去屋建會的財政規模根本未能應付,故政府正式重組屋建會成房屋委員會(英文名字不變),房委會將穩定地獲政府的財政支援,以應付日後建屋開支,而且上述的徒置屋邨、屋建會廉租屋邨及政府廉租屋邨將會一併歸其管下,並且統一更名為公營屋邨。

不過到了80年代未,房委會的財政安排改弦更張。考慮到香港主權即將歸還,政府於長遠房屋策略上一改定位,表明將公營房屋供應集中於資助居屋上,以及將會利用更多私人市場的房屋資源,以助更多市民置業,同時指出租公屋的重要性將會漸漸下降。就此,政府決定將房委會改組成自負盈虧的法定機構,並以一筆過形式注資164億元作其永久資本,日後房委會雖可繼續獲政府批地建屋,惟在營運上須自給自足,甚或在建屋時須「睇餸食飯」,例如須藉調整興建公/居屋的比例,以求「開源節流」。

表面上,在經濟順景時,房委會要自負盈虧並非難事,特別是出售居屋往往能為房委會帶來豐厚利潤,以「幫補」建屋成本,故坊間一直有「起一間居屋,等如兩間公屋」的說法,但實際上房委會就須以原來用作興建出租公屋的資源轉作興建房屋,變相犧牲基層市民的福祉。更甚者,在金融風暴過後,樓市急轉下行,政府趕忙宣布停止賣地及居屋興建,以圖救市,房委會頓時陷入財困,須另覓「生計」。其後的「慘痛」歷史,相信已是人所周知,房委會將屬下公屋停車場及商場分拆出售,不但引來往來十數年的領匯之禍,甚至房委會本身失去了相關設施的租金收入來源,致使日後財政更為脆弱。

盧少蘭婆婆指,當年領匯上市如同「賣仔」,現在是「冇仔送終」。(顧志恒攝)

隨着房委會財政緊張,停建居屋期間的公營房屋落成量鮮有超過20,000個,與往日落成量相形見絀。雖然上屆特首梁振英銳意擴大公營房屋供應,並於2014年成立房屋儲備金,以當年政府財政儲備的全部投資收益全額歸於其下,以作未雨綢繆,應付未來建屋開支,這似乎打破了房委會的財政「緊箍咒」,惟政府遲遲沒有直接撥予房委會,反倒只交由金管局投資管理,一直未有用於建屋開支之上。可見這仍貫徹了政府的保守理財哲學,儲備始為儲備之用,再巨大的金額始終是為數字,不為現實所用,房委會自負盈虧的本質仍未有改變。

以往政府經常被詬病為「基金治港」,曾俊華出任財政司司長時,經常透過成立基金或向基金注資作為開支,實質只是「左袋撥右袋」。(資料圖片)

直至現任特首林鄭月娥上台後,政府正式通過綠置居恆常化,原作出租公屋的單位現可出售套現,房委會的財政前景似乎頓時變得明朗。上月的財政預算案,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雖然承諾有需要時會用公帑撥款興建公營房屋,但仍決定將所滾存的房屋儲備回撥庫房,情況並不理想。換言之,在未來千頃土地內的公營房屋發展中,房委會仍難完全擺脫單打獨鬥的困局,難以制定合適的綠置居與出租公屋比例,更遑論大幅改善公營房屋質素。

本地的房屋發展沿革,正正揭示了政府曾一度於社會具急切需要的時候,大刀闊斧地為市民預備安居之處;惟當社會進步,香港變得可與先進經濟體「睇齊」,政府卻變保守,未敢一力承擔解決房屋問題所需的成本。政府現今全面接納土供組建議的土地開發選項,造地蓄勢待發,林鄭月娥雖略顯氣魄,惟辛苦得來的土地儲備,若政府仍囿于保守理財思維,仍然要求房委會量入為出,未來數千頃土地內的公營房屋發展能否切合公眾需要,始終成疑。故此,政府必須開始檢討房委會的財政安排,以善用土地資源。

回撥房屋儲備金:政府於2014年利用財政儲備的投資收益成立房屋儲備金,但陳茂波宣布,會將現時滾存至824億元的房屋儲備金分4年回撥到財政儲備。(香港01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