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 必須顧及「今日香港、明日台灣」之憂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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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香港01》收到權威消息,人大常委循多方研究後,或將就23條釋法,不少人對此感到詫異。事實上,「01觀點」早已指出,當新疆、西藏獨立大致可控,港獨仍然難以控制,是中央不能夠接受的。而且,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年初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四十周年紀念會上,發表被解讀為「統一宣言」的談話,中央矢志統一台灣,已是人所共見,為了完成這個大業,中央必須先處理好香港問題,而23條遲未立法,必然是中央心中的一根刺,必須盡早處理。但如果23條立法是兩岸統一的前奏,中央則必須要正視「今日香港、明日台灣」之憂,確保23條在保障港人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的前提下進行。

本身是基督徒的何志平,於2003年農曆新年為香港求得「下籤」。當年香港爆發「沙士」,同年七一有50萬人上街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政府官員於2004年起,不再為港人求籤,改由新界鄉議局時任主席劉皇發到車公廟求籤。(無綫電視截圖)

23條對於不少市民來說,已經成為遙不可及的記憶,但必須指出,基本法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就算港人、港府如何迴避,就23條立法始終是憲制責任。再說,當中央制訂在台灣實踐一國兩制的藍圖時,在港就23條立法,更是不容再拖。在這格局下,港人、官員繼續學作鴕鳥,期望23條立法可以一直延宕下去,根本無補於事。

港台居民害怕什麼?

一部分台灣、香港居民的恐懼源於中共打壓言論、結社自由的歷史,而中共在文革、六四事件中鑄成大錯,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但港台居民同樣需要正視,內地的管治縱然尚有很多不足之處,但也在不斷自我完善,這不只可見諸於經濟增長,也可見諸於反貪、扶貧、法治等制度建設。要理解中國,不能脫離文革和六四,也不能脫離改革開放以來的成就;一部分人只從前者理解中國,無疑是片面的;而由這種片面認識產生的恐懼,必屬虛罔。

幾天前蔡英文在過境美國夏威夷時,以視頻的方式參與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的論壇,她的論調與民間「今日香港明日台灣」之說如出一轍。她表示香港的現況正好提醒台灣,應避免跌入大陸的陷阱。平情而論,在一國兩制的實踐過程中,必然會經歷磨合以至矛盾的階段,而一國兩制誠非盡善盡美。但是,如果將香港所有的問題,都歸咎於一國兩制,顯然是不公道的。

港人、台灣人不應受到政治領袖的話語所障目,反而應該根據一國兩制的實踐狀況作出理性評論,因為虛罔的恐懼只會令人逃避問題、得不償失。以23條為例,港人一直視23條為洪水猛獸,而看不到《刑事罪行條例》、《社團條例》等殖民地時期的惡法,本足以扼殺港人的言論、集會、結社自由;而23條立法,正是取締這些惡法的契機。現時一部分人因為害怕言論自由受到剝削,而逃避23條立法,反倒令自身的權利暴露於極大風險當中。

李慧琼強調,不能讓對港獨的學術討論,成為一國兩制的缺口。(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要反思的不止是港台居民

港台居民須反思,自己對中國的認識是否存在偏差。但中央同樣需要認識到,強硬的手段只會加深人民的芥蒂,對於一國兩制的實踐毫無益處。一直以來,中共內部的強硬派,主張以鬥爭手段處理港台問題。事實證明,鬥爭手段只會適得其反,前任特首梁振英的強硬管治手段,引起極大的民意反彈,實為明證。

中央藉釋法催迫港府就23條立法,縱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可言,但這也不是大部分港人所樂見的,也會加深台灣人對一國兩制的芥蒂。我們期望,中央能夠顧及香港的民情,讓港府在23條立法前,作詳細諮詢。這是一次契機,讓港人認識到,立法保障國家安全不會威脅到港人受基本法保障的權利;也稍紓台灣人「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的心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