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社論】民生是最大政治 政府須重構社會關係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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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於修訂《逃犯條例》的社會抗爭爆發以來,警民衝突不斷,社會嚴重撕裂,遲遲未能回復「安靜」。恐怕沒有人會否認,香港正處於深重的管治危機中。《香港01》認為,反修例所引發的連場政治衝突,實為源於長期積累的各種深層次結構矛盾,經濟民生是矛盾的基礎,社會治理更是關鍵戰場。各界必須認清,若要香港重新出發,克服上述矛盾是不能迴避的,擁有「行政主導」優勢、掌握大量資源的政府更是責無旁貸,必須發揮領導社會全面進行治理改革的工作。

如何化解彌漫於社會的焦慮、無奈、憤怒等負面情緒?政府必須承認,它過往對自身定位是錯的,嚴重誤判社會的發展軌迹。眾所周知,自殖民地政府時期開始,港府長期奉「自由放任」為圭皋,在經濟事務上死守「大市場小政府」、「積極不干預」等教條,對自由經濟存在的弊端視若無睹、聽之任之;在社會治理上,當局的認識同樣存在誤差,因為相對於今天香港的發展階段及目前面對的民生困局,港府為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務,以及屬於社會治理範疇的各項工作都做得嚴重不足,以致許多應該解決的困難一直沒有面對。

香港問題千頭萬緒,我們不妨從民生、社會治理、公民社會這三個互相關連的概念去梳理。

民生方面,它理應被視為經濟發展的初衷和根本。政府不應單從「生產」角度看經濟,還須兼顧「分配」。把生產與分配結合考慮與管理,其作用就是要服務民生,如果不是要服務整體市民的生計,發展經濟又有什麼意義?民生績效不理想,就像今天香港的情況,即經濟發展成果(當然前提是經濟有成果)在促進社會關係發展中沒有發揮積極作用。

自源於修訂《逃犯條例》的社會抗爭爆發以來,社會撕裂嚴重,香港社會遲遲未能回復「平靜」。(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至於社會治理,首先就是政府必須重視經濟中的分配結構,以及其二次分配作用,亦即如何通過社會資源供給,提升民眾的生活品質;然後是經濟成果是否有效轉換為惠及大眾的社會資源,抑或繼續被資本壟斷,只是作為資本積累,完全與分配和民生無關;最後是社會資源管理,政府工作能否有效支持公民社會發展。

公民社會就是通過公共服務有效供給、活躍的社會組織、群體與階級之間良性互動,讓無數負責任個體逐漸建成一個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集合體。惟必須強調,倘若民生與社會治理存在重大缺失,公民社會根本無從談起,民眾亦不可能通過參與公民社會,成為社會的真正主人。

官員長期怠政懶政社會保障聊勝於無

香港治理問題的根源,在於政府只知有「經濟」,不知有「社會」,以致長期欠缺社會發展目標,甚至看不見民生困局。對政府而言,它以為推動經濟增長(以GDP為指標)是主要任務,但對普通市民來說,GDP這類統計數字根本沒有意義,真正有意義的是收入是否增加,以及交通費和租金是否可負擔。

無可否認,香港確實早已建立社會保障體制,看似十分慷慨,但實際上連「最低保障」都說不上。如果與德國、北歐等發達地區相比,香港的所謂「最低保障」根本不符合社會現實,難以滿足民眾的基本需要,特別當香港的首次分配嚴重不公平。在香港這個人均GDP已經超越德國和日本的「發達城市」,大部份人仍須為住屋、醫療、子女升學,以及退休等問題費煞思量,年輕人連討論前途都好像是一種奢侈,我們又如何要求大家在社會發展議題上「安靜」下來?

政府眼中只有「經濟」,看不到「社會」,甚至看不見民生困局。(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同樣值得批判的是,許多社會精英常常讚許香港擁有活躍的「公民社會」,但他們的理解往往只局限在市民參與示威時是否遵守秩序、對公共事務是否熱心,眼界未免狹隘。這些精英根本未有意識到,香港的公民社會只屬於某個階層,根本不屬於香港整體,這算是什麼樣的公民社會?是否「斯文」地叫幾句「民主自由」的口號就是「公民社會」?試問,當香港政府如此輕視民生、經濟資源配置如此不濟的時候,香港的公民社會又怎能蓬勃發展?

在一個貧富差距嚴重的城市,富人不斷積累財富,窮人忙於脫貧,兩者必然產生衝突。如是者,公民社會不可能聚焦在提升社會成員的福祉上,而是聚焦在階級的博弈中。與此同時,假如人們只能營營役役、聚焦生計,又如何參與社會治理的討論,甚至參與公民社會的建設?有見及此,我們深信公民社會茁壯成長的前提,在於存在一個充分平等、人與人之間不會因財富而被區隔的社會環境。

可嘆的是,港府在社會治理上的表現確實令人扼腕,長期在住屋、教育、交通、退休等方面交白卷。許多本來應由政府主動處理的民生與社會治理工作遲遲未獲重視,小問題積累成大問題,種種不滿最終透過街頭政治的形式爆發出來。

不少社會精英對「公民社會」的理解,只在於市民參與示威時有沒有遵守秩序。(資料圖片/葉家豪攝)

放棄自由放任迷思推動社會治理改革

經歷持續多周的反修例衝突後,政府沒有任何理由繼續惰政怠政,必須改弦易轍,領導經濟和社會發展(上一期社論討論過經濟)。在社會層面,它必須放棄「自由放任」、迷信「滴漏效應」等落後的經濟觀念,主動進行強勢的社會治理改革,積極領導建立一個符合香港現實和人民願景的公民社會。

首先,政府應當堅持衡量經濟發展成果的第一標準,是它與民生福祉之間是否保持同步。當局必須持續優化財政管理原則,運用長期累積的財政盈餘及其擁有的龐大社會資源,通過住房、教育、醫療、養老、就業支援等公共服務,作為社會治理改革的手段,紓緩民生困局。

其次,政府應強勢管理經濟活動如何積極、高效轉換成社會資源,也就是在首次分配中提升分配的合理性,如推動標準工時、最低工資、勞工權益、退休保障等改革;然後通過高效財政政策,提供教育、住房、交通、醫療、養老等社會服務,一方面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質,另一方面通過減低生活成本,完成二次分配。

衡量經濟發展成果的第一標準,是它與民生福址之間是否保持同步。(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當局必須認識到,經濟活動本身就是為了創造社會資源,以作分配之用,例如基建工程既是經濟活動,同時亦是一種社會服務供給,它可以解放部份勞動力,支援生產要素的轉換,同時提升生活品質。對於教育及醫療,它首先是公共服務,但同時也是創新的經濟及產業概念,更可以成為經濟成果公平分配的有效手段。

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須謀劃如何把上述兩者結合起來,為建設公民社會提供堅實基礎。有別於自由主義理論認為個體就是「主體」,因此追求社會共識或思想統一都不太恰當。我們認為政府應該通過社會治理,為公民社會發展提供「指引」,包括鼓勵、促使各個階層和群體建立社會內部和諧,達致共識,公平分享經濟成果。只有當「社會」是絕大多數人追求的「主體」,民主才能夠真正實現,否則社會必然缺乏黏合劑,難以凝聚起來,遑論可以成為社會整體樂意共建的公民社會。

每當社會需要轉型,如何走向前路的「指引」就變得彌足珍貴。在革命和改革時期,指引分別由革命者和改革者提供;而在和平時期,政府或管治精英理應擔當指引的提供者。香港回歸二十二年,近年經歷「佔中」、旺角騷亂、反修例等政治衝突,足證這個城市已在十字路口迷失,因此明確的、有助深刻改革的「指引」尤為重要。

特首林鄭月娥上台兩年,在民生議題上仍未見有任何實質表現,難免讓市民感到所託非人。(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特首林鄭月娥競選時曾大談「民生無小事」,當時香港人在經歷以「鬥爭為綱」的梁振英年代後,希望新特首能帶來一番新氣象。如今兩年過去,林鄭不單在推動關鍵的經濟結構改革方面毫無建樹,就連民生議題亦「只聞樓梯響」,欠缺任何實質表現,難免讓市民覺得所託非人。正正由於港府不諳改革之道,既看不見問題,更遲遲未能擔起改革重任,因此才會發生目前極其嚴重的政治衝突。

社會治理需要資源與時間,更需要膽識和魄力。港府當務之急,在於解放思想,摒棄不合時宜的管治思維,效法德國、北歐,甚至是正在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中國內地,主動在社會治理上承擔更大責任,重樹在社會資源管理上的領導角色,為建立有效運作的公民社會奠下基礎。假如政府依然故我,無視市民對改善民生的迫切呼籲,那麼社會怨氣將無法從根本上消除,屆時香港只會繼續空轉,無法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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