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珍惜社區建設 向政治投機者說不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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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24號)舉行的區議會換屆選舉,選民將選出452名議員為代議士,處理地區事務。雖然受反修例風波影響,本屆選舉吸引了不少政治素人參選,社會情緒高漲和選舉政治化,但社會不能忘記區議會的原意是以社區建設為己任,便應警惕政治投機者,免得賠上四年光陰,押注於政治口號而遺忘了社區工作的重要性。

有別於去屆選舉,本屆區議會的競爭程度實為近年之最,1090名候選人將競逐452個由民選產生的議席。這個數字不但打破去屆的總候選人數,同時沒有任何選區的候選人能自動當選,「零競爭」已是俱往矣。整體來說,社會上下的政治參與度有所提升,公民社會的發展日趨成熟,但受當前撕裂的氛圍影響,不止有人希望能從區議會的體制中,爭取更大的話語權,同時也有人抱着「報復心態」參選,宣洩對現況的不滿。不過區議會的本意,是讓選民就地方行政區的民生事務一表己見,推動社區自治,故選舉的標準實非找出空喊政治口號的人物,而是選出着眼於改善民生的社區代表。

理論上,由於區議會將產生出六名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員,以及117席特首選舉委員會委員,使其影響力不只地區事務。但區議會作為築構民主政治的鋪墊,其眼光應優先着眼於民生議題。一如《區議會條例草案》所列的職能,區議會不僅要就影響地方行政區內的福利事宜、公共設施及服務、地區公共工程、舉辦社區活動向政府提供意見,更需要就改善環境、康樂及文化活動、社區活動等撥款。因此,區議會不只是處理市政、交通等議題,且政治色彩有限的地方組織,亦是培養、鍛煉政治人才的入門階梯。

可是,要衡量何謂「稱職」的區議會候選人,「黃、藍」的政治之分實在難以作為準則。須知,衡量議員的能力不只在於其如何看待當前的社會爭議,而是在於參選人對社區事務的熟悉程度、居民聯繋能力等社區治理範疇。2003年的區議會選舉,在社會氣氛高漲下,民主派獲壓倒性勝利,惟及後的結果亦反映出,區選政治化僅能讓一眾選民發洩對政府的不滿,而忽略了其他同樣迫切的民生所須,終使區議會的發展蹉跎了四年光景。是以,選民投票時更應集中於政綱倡議、社區服務經驗作為衡量標準。

撇除地區工作,選民亦可留意有志於服務社區的參選人,能否針對現行區議會制度的種種不濟,提出改革良方,以完善區議會的職能。2000年港府將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廢除後,區議會一直予人諮詢組織,而非法定組織的無能觀感,連帶其存在價值也備受質疑。若然社會被空泛的政治口號打亂方向,支持視社區工作為「雞肋」的參選人,將錯失在制度裏提出改革的契機,延續現時「地區研討會」的性質。反之,有意投身社區服務的參選人,至少亦應能點出區議會在財政權、地區服務權和諮詢制度的不足之處,說服選民改革的迫切性。這才能完善區議會的理想功能,提升居民由下而上的關注和參與度,從而建立議會和議員的認受性。

每一票的份量或許是微不足道,但集合起來卻是推動社區變革的力量,小選區的結果更可以由幾票之差而決定。過去不少人笑言建制派只靠蛇齋餅粽收買民心,但區議會本為處理社區治理的制度,而社區工作又必然涉及民眾的物質需求,故過去建制派能主導區議會的現實,也可視之為扎實地區工作之果。然而,在風高浪急的社會情緒下,選民務必認清挾着民怨出選的政治投機者,免得白白浪費了保貴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