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諮詢組織的成員是否有足夠公信力?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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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通訊事務管理局及監警會等法定組織,近日都曾捲入不同的社會爭議中,更有民主派議員質疑這些組織的決定「未有以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法定組織的表現只能個別討論,不能以偏蓋全。但如何完善公職委任制度,以至審視各法定組織的功能和重要性,都為社會討論已久。當局可增加任命程序的透明度,避免在撕裂的時勢予人政治酬庸的觀感。

鄭松泰提出質詢,建議法定組織吸納民選區議員,令其工作更貼近民意。(余俊亮攝)

諮詢組織和法定機構是本港行政主導政制的特色,旨在諮詢社會各持份者,取得專業意見,作為決策依據或協助履行法定的職能。據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指出,目前全港約有500個諮詢及法定組織,當中法定組織佔270個,而這些組織則是按不同法例成立,故其職能及工作性質不盡相同。具體而言,這些組織可分為四類,一、就政策和公共服務提供意見的諮詢委員會;二、為市民提供服務的公共機構;三、解決市民與政府或公共機構糾紛的上訴委員會;及四、監管指定行業的規管組織。

法定機構的財政來源可分為兩類,一是受政府經常資助,即機構負責須依賴政府經常性資助,向公眾服務,如管理全港公立醫院的醫院管理局和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二是按商業原則運作,即按照所提供的服務收費服務,以作營運資金,如香港機場管理局。

政府:用人唯才

政府素來強調任命諮詢及法定組織非官方成員的原則是「用人唯才」,並「會考慮有關人士的才幹、專長、經驗、誠信和參與服務社會的熱誠」,但近年社會不只一次關注任命的準則。尤其去年建制派在區議會落敗後,有傳政府可能委任建制派以作補償。在立法會內,議員鄭松泰周三(3日)便質疑監警會等法定組織「未有以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工業界議員吳永嘉亦於2018年對任命程序提出詢問。吳永嘉指出,政府在2017年先後推出「青年委員自薦試行計劃」及「青年委員自薦計劃」,本是用以吸納更多青年人走進建制,參與公共事務,但納入計劃的諮詢委員會不多,故建議政府考慮放寬年齡限制,開放所有法定和諮詢組織供青年自薦。

誠然,上述計劃推出後,港府為吸納更廣泛的人才加入,已分別訂立35%的性別基準和18至35歲的青年委員佔整體比例15%的目標,但諮詢組織和法定機構為人詬病之處,除了其參與者的背景不夠廣泛,更重要的是其任命制度的透明度。

增透明度方法不一

按目前的委任制,行政長官手握任命大權,亦不會在事後公開決策的討論和考量。但在現今的政治氛圍下,社會難免對公職任命作出各種猜測,甚至憂慮是「政治酬庸」。故此,政府除了要廣納不同年齡、階層和政治光譜的有心人走入建制,亦可改革現有的委任制度,以增加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透明度和問責性。例如政府可制定更詳盡的任命準則,讓社會明白獲委任進法定組織的條件。甚至當局可考慮設立遴選委員會,由政府官員、法官﹑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和各項專業領域等代表組成,負責各法定機構的人事任命,使其遴選機制更為透明,更能代表社會各持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