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褻條例檢討十年 政府應盡早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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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7月26日),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正式評定村上春樹的《刺殺騎士團長》為「第二類不雅物品」。時隔一個星期,事件仍在發酵。作家董啟章撰寫《淫褻者的自白》一文,稱其過往著作曾經涉及性器官描寫,要求當局褫奪其年度作家的稱號;另外,有團體收集逾2500個簽名,聯署要求淫審處盡早向公眾公開相關審裁過程之細節和理據。

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書樹的新作《刺殺騎士團長》早前被淫審處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

淫審處裁定惹起爭議已非首例,十年前,政府因應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引起的爭議,已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展開兩輪公眾諮詢。政府雖於2015年已出台修例提議,然而,當局至今仍未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今次書展的醜聞再次反映現時審裁處的制度弊病叢生,革新實屬必要;政府應該改變「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一貫態度,將修例草案盡早提交立法會討論,避免類似的醜聞再次「揚名天下」。

現時,淫審處未能公開裁決理據,備受詬病。一般案件都會有判案書、判刑理由及裁決理由提供,作為司法機構旗下一個專責審裁處,淫審處未能向公眾提供裁決理據,做法相當不合理。2007年,《中大學生報》「情色版」被淫審處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負責人不服,提出司法覆核;當時,高院法官林文瀚在判詞指出,淫審處的程序欠恰當,違反條例要求,故判《中大學生報》及《明報》勝訴,撤銷暫定評級,並頒令毋須發還淫審處重新評級。法官又指,由於淫審處作暫定評級時無責任交代原因,導致處方以粗疏及不嚴謹手法處理,促請當局考慮是否投放更多資源在淫審處,以維持該處恰當地運作。然而,十年過後,淫審處無責任交代裁決理由的做法依舊。就《刺殺騎士團》一書,有媒體曾向淫審處查詢其決定的理據、書本出版人有否上訴,惟司法機構回應稱,不評論個別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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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諮詢結果亦顯示,現時審裁處的制度十分不理想,反映制度並非行之有效。為了提高審裁處的代表性和透明度以符合市民期望,報告提出如下建議,包括:廢除淫審處行政職能,不再為主動送檢的物品評級;將審裁委員人數由約500人逐步遞增至最多1,500人,讓更多公眾人士有機會參與審裁公眾;把審裁處每次聆訊的審裁委員人數由最少兩人增加至最少四人,以提高審裁處的代表性。

政府提高審裁委員人數無疑會擴大審裁處的代表性,然而,「01觀點」早前提出,局方維持審裁員的多元誠可理解,但審裁員具備足夠的判斷能力同樣重要。現時,淫審處審裁小組由505個審裁員組成,但已有不少人士指出現時的審裁員並不具有代表性。審裁員代表性成疑,關鍵在於審裁員可以通過自薦加入,而入選門檻並不高。淫審處審裁小組成員林兆彬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自薦制度會吸引一些特別關心道德議題的人去報名,而過往亦曾聽聞有保守團體支持者以「自薦」形式加入審裁小組,從而試圖影響審裁結果。

Ben sir 談及小說出版的審查制度愈發嚴謹,尤其提到村上春樹小說遭下架一事頗為不滿。(賴家杰攝)

由此可見,現時的審裁制度實在有很大的改善空間。淫審處扮演着為社會道德「把關」的角色,其裁決結果更是影響深遠。如果淫審制度不改,「包膠」村上春樹的事件將會無日無之。淫褻條例檢討已經歷時十年,政府既然已經完成諮詢並出台修例提議,就應盡早將其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