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議員促政府加強南生圍保育工作

撰文:曾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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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議會今日(30日)在大會中討論南生圍保育問題。有區議員指香港已簽署《拉姆薩爾公約》,有責任去保護濕地和候鳥棲息地,要好好保育南生圍,並再次要求政府以土地收回條例,把南生圍的土地收回,由政府管理及規劃,以保留南生圍自然生態。

民主陣線主席、元朗區議會副主席麥業成指南生圍生態價值高,應該好好保育,他指因為南生圍是私人土地,而近年發展商建住宅途中,曾發生多宗不明火災,燒毀不少植物。他認為香港已簽署《拉姆薩爾公約》,理應要好好保護濕地和候鳥棲息地,而南生圍正是要好好保育的一環,但政府一直放任不理。他指政府未有遵守公約,在南生圍保育工作十分少。麥業成要求環境保護署,漁護署同地政署正視南生圍問題。「因為發展會影響到(南生圍)生態,更會影響到候鳥,而當影響到候鳥就不知會對全世界的生態環境會造成什麼影響。」

南生圍在高峰曾在一個月中火災三次。(資料圖片/林振華攝)

對於保育南生圍一帶,麥業成提到過往曾建議政府使用土地收回條例去處理,把南生圍的土地收回,但方案遭到政府拒絕。「當時政府給予的書面回覆是因為會影響到不同的業權人。」他認為此說法不公平,因為其他地方也曾使用土地收回條例,政府未有一視同仁。麥業成認為最理想的方法是政府用土地收回條例收回,由政府親自管理和保育南生圍。如果爭取不成功,會轉向要求政府加強在地的保育工作,以不會破壞濕地為前提,限制南生圍發展,儘量不要影響當地自然生態。

另一區議員梁德明則提出,在土地收回條例方面,政府在文件中提出公眾不支持土地收回條例,惟該諮詢已在2003年和現在有17年之隔,並質疑政府為何不參考2018年的港大民調,而是用一些比較舊的數據。當時民調結果顯示有八成人支持保育南生圍,更有六成人支持收回土地,就此向相關部門要求提交當年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