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青區「孖頭」橫額惹爭議 民主派橫額突被拆 議員質疑雙重標準

撰文:徐嘉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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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常見立法會議員、區議員與地區幹事、地區主任「孖頭」的宣傳橫額原來不少是違規懸掛。近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及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孖頭」的橫額接連被地政總署及食環署移除。不過,他們表示,同區建制派的橫額有同樣情況當時卻未有拆除,質疑有關部門選擇性執法。《01社區》向地政總會查詢部分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於同區的橫額,五日後相關部門即拆除該橫額。
﹝攝影:徐嘉蒓、部分相片由受訪者提供﹞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及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自2016在荃景圍一帶掛上三幅「孖頭」的宣傳橫額,但在今年9月被食環署及地政總署移除,及要求繳付747.9元的移除費用。

被拆除位置曾放有橫額多年 一直相安無事

趙恩來表示,宣傳橫額「孖頭」的做法在全港非常普遍,他和2013年起亦已在當區掛上與時任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孖頭」的宣傳橫額,一直相安無事,而近日被拆的橫額亦依照規定展示,包括在指定位置懸掛及標明核准編號,卻多番被有關部門在沒有交代原因下移除。

尹兆堅與趙恩來「孖頭」的橫額,二人頭像及名稱各佔一半,地政總署以宣傳品非以尹兆堅為主要受惠者為由移除。﹝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批評地政總署選擇性執法。

他指出,懸掛橫額的相同位置上,有其他立法會議員懸掛同樣是「孖頭」的宣傳品,卻沒有被拆,質疑有關部門選擇性執法:「係咪當中有咩問題針對尹兆堅?針對我?」

尹兆堅及趙恩今年十月分別去信食環署及地政總署,要求交代拆除橫額的原因,又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部門執法不公。地政總署回信指,是接獲投訴後,經視察後發現三幅宣傳品非以尹兆堅為主要受惠者,違反規定,故此在聯合行動中由食環署移除三幅宣傳品。

地政總署回覆《01社區》查詢時表示,會嚴格按照指引規定,對所有宣傳品一視同仁,而展示者背景並不在考慮之列,會切實按程序跟進投訴。

地政署指橫額違反規定 議員質疑雙重標準

翻查文件,目前每位地方選區的立法會議員可在任期內,在其選區內選取50個指定展示點懸掛宣傳橫額。不過,宣傳品的展期、位置、內容等都須符合《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規定,如果違規,食環署有權移走,而地政總署可不作任何事先通知,採取法律行動及收取移除宣傳品的費用。

其中一條規定便是要求宣傳品須清楚顯示獲分配展示點的個人或團體名稱,而該個人或團體須為宣傳品的主要受惠者。對於「主要受惠者」的定義,地政總署表示,一般而言,主要受惠者的資料所佔展示面積,不應小於在同一展示品上其他同樣獲分配展示點的個人或團體的資料所佔面積。

對於被指違規,尹兆堅反駁指,在宣傳橫額上他的名稱及頭像不比趙恩來的小,二人各佔一半,不認為違反「主要受惠者」的規定。他又說,在荃青區內有更明顯違規、屬於建制派的橫額卻沒有被移除,質疑地政總署執法雙重標準。「你(執法)個條線淨係對我有效,其他議員個名、個樣係細啲嘅就得,我哋民主派就唔得,點解呢?你個龍門不斷係咁移。」

《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部分規定:
-宣傳品不得超過1米高及2.5米長
-橫額右上角須有核准編號及展示期,字體不可小於2.5厘米x2.5厘米
-指定展示點只設在路旁,快速公路、行人、行車天橋不包括在內
-不可宣傳任何商品、收費服務和活動
-須清楚顯示獲分配展示點的個人或團體名稱,而該個人或團體須為宣傳品的主要受惠者
-內容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不得展示淫䙝或意識不良宣傳品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在荃景圍懸掛的橫額,其中一款只有其名稱,沒有其頭像,內容主要圍繞地區幹事曾大。地政總署在傳媒查詢後五日移除該橫額。﹝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其它違規橫額?地政署:未接獲投訴、已安排視察及拆除

在荃景圍一帶,除了尹兆堅外,立法會議員田北辰、郭家麒、鄭松泰、何君堯等都有懸掛宣傳橫額,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亦有懸掛與地區幹事曾大「孖頭」的橫額,有一款橫額更只有曾大的頭像,內容圍繞曾大視察區內鼠患黑點。

《01社區》向地政總署查詢,這兩款橫額是否屬於違規,署方發言人表示確實並無接獲有關以上橫額的投訴,已因應傳媒查詢安排實地視察,發現其中一條有違反管理計劃規定,而構成未經許可而展示的宣傳品,已將個案轉介相關部門採取執法行動。

陳恒鑌回應指,知道區內有非區議員人士也有懸掛橫額,「趙恩來都掛咗好多Banner喺條街到,我唔知主要受惠人係邊個?」他表示,如有違規便會糾正,但同時希望地政總署公平執法,及一視同仁處理投訴。

地政總署表示,非常關注有個別人士指控分區地政處或相關承辦商作出選擇性執法,會嚴肅跟進個案。署方表示翻查記錄,9月至10月期間,經投訴或巡查而獲確認違規的宣傳品,除尹兆堅個案外,亦包括其他人士及團體的宣傳品,包括立法會議員陳沛然、田北辰、工聯會、民建聯、自強協會及荃灣安健社區日等,初步未有證據顯示執管工作有任何選擇性。

過去三年近6,000宗違規宣傳品移除個案

據署方提供數字,過去三年,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的宣傳品因違規而需移除的個案共有5,934宗。不過當中有多少宗個案是因不符合「主要受惠者」的規定,署方表示沒有備存就個別分項數字。

坊間有不少立法會議員與地區幹事「孖頭」的宣傳橫額,對於指引應否調整,尹兆堅認為條例不過時,「但如果規矩定咗,就應該貫徹執行。」陳恒鑌則表示,希望指引可以更清晰,投訴機制可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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