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空擲物】工人3樓擲建築廢料冇圍欄冇告示 街坊隨時中招

撰文:黃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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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嶺街坊於3月8日途經祥華邨商場時,見到有工人自三樓將大量建築廢料及鐵器從高空扔下,該工人無配戴任何保護裝置,而地下更無任何職員及告示提醒市民。當區區議員指街坊平日去街市買餸常經該小路,批評「草菅人命」,並去信領展投訴,但對方回覆是食肆結業工程,非領展工程,指身為管理公司的領展「根本就係想卸膊」。

3月8日約中午時段,有粉嶺街坊途經祥華邨商場落貨區時,目睹有工人危站商場三樓,將大量建築廢料及鐵器從高空扔到地下。從街坊拍攝的片段中可見,工人疑身上沒有配戴任何保護裝置及安全帶,地下亦不見職員、圍欄及告示提醒市民有危險。

有街坊目睹工人從商場三樓扔下建築廢料。(陳旭明議員FB片段截圖)

民主黨祥華區議員陳旭明表示,「工人將金屬及油煙出風口等廢料從三樓扔至地下,持續超過一分鐘,相當危險,無論工人跌下來抑或重物砸到人,都會造成嚴重人命傷亡!」他已於即日去信領展投訴,「但領展回覆話係食肆『定食8』結業後進行還原工程,屬非領展的工程,根本就係想卸膊,佢係管理公司,有責任監督商戶工程。」

陳旭明又透露,他於翌日(3月9日)前往事發地點視察,未再看到工人投擲建築廢料,但就見平日不少街坊會途經事發地點。「好多街坊想前往祥華街市,但又唔想兜路入商場,就會行呢條小路,好彩佢琴日扔嘅時候冇街坊經過。」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B條,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許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墜下,危害公眾地方或附近的人,不論是掉下物件或容許該物件墜下的人均屬違法,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