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父母】孩童成長路:你是「童路.人」還是「童路人」?

撰文:蔡蘇淑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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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為何這個博客的名稱叫「童路人」?內裡著實有些玄機。

這是一個「玩食字」的名稱,你可以將它唸作「童.路人」、「童路.人」或者「童路人」。這有何分別?有,而且分別很大。視乎你扮演的角色。如果你只是孩童成長路上的路人甲乙丙,那便是「童.路人」;如果你在孩童成長階段也扮演一些角色,那便是「童路.人」;如果你陪同孩童一齊成長,給予支持,那肯定是「(同)童路人」。以此為名,正正是希望不斷提醒我們在孩童的成長路上應該扮演甚麼角色。

「童.路人」

在我服務的機構轄下有一所幼兒住宿院舍,收容經社會福利署轉介暫時不適合家庭照顧的幼兒。這些幼兒的家庭背景複雜,社署經過慎重評估後決定交由我們24小時照顧,直至社署認為家庭狀況好轉適合照顧孩子為止。當中一些父母絕少,甚至從不前來探望孩子,對孩子漠不關心,仿佛就是路人甲乙丙,這類父母便是典型的「童.路人」。沒有家庭承托,這類孩子的前路注定是崎嶇難行,我們唯有盼望社會給予他們更大的支持。

「童路人」

去年有一個資訊節目探討在職媽媽在育兒與工作之間的抉擇,其中一個故事是這樣的﹕一位從事銀行業的媽媽,把初生的孩子交給祖父母照顧,每天到祖父母家吃晚飯及探望孩子。由於工時長,實際與孩子互動的時間每天就只有短短一小時,之後便要道別。她直言這三年時間不知道在幹甚麼,感到內疚,又害怕錯過孩子的成長階段。最終,她辭去銀行工作,當起全職媽媽,換來的是感受到親密的關係。這位媽媽的經歷是從「童路.人」升級至「童路人」的典型。

原本做銀行的母親很少時間與孩子相處。(《星期五檔案:媽媽的抉擇》截圖)

「童路.人」

上述這位媽媽很幸運,因為即使辭去工作,家庭收入仍可以支持生活所需,只是儲蓄減少,所以仍可從兩者之間作出適合家庭需要的選擇。然而,很多年輕夫婦並沒有這般幸運。統計處本年5-6月的數據顯示25-34歲人口的收入中位數是16,800元。而同期的3人家庭入息中位數是30,000元。換言之,收入貼近或者低於入息中位的年輕夫婦,一方辭職照顧孩子便意味家庭會陷入低收入甚至貧窮狀態,若雙方均不放棄工作,卻又錯過貼心支持孩子成長的各個階段的父母天職,對他們來說,兩者似乎都不是他們真正有的選擇。

香港是全球工時最長的城市,舉世聞名,下班回家能夠與孩子玩樂的時間著實不多,優質的親子時間倍加重要。可惜,不少父母並不懂得與孩子進行優質互動。正如上一篇《用電子奶咀應對扭計,後患無窮》所述,父母往往以電子屏幕代替自己的角色,或者購買大量玩具,卻讓孩子獨自玩耍,從沒有讓自己及孩子感受過親子玩樂的樂趣。正如節目內的其一位家長分享,孩子因為渴望全職工作的媽媽多倍伴,所以很晚亦不願睡覺。這正正反映孩子很享受親子時光,問題是父母有沒有能力利用短短的工餘時間製造優質的親子互動,從而成為「同路人」。有人與生俱來有這種能力,但大部分人需要後天習得,可惜本港缺乏措施保障所有父母均可享有符合幼兒發展需要、有系統、方便參與的親子互動教育。

市場上費用高昂的親子活動由此應運而生,不過若家長期望透過此類活動換來優質親子互動,亦未必如願。原因在於目前該類活動並無監管,任何人皆可經營,質素參差,未必可真正符合孩子需要,亦不一定可以促進親子優質互動。

父母因忙碌而給孩子購買大量玩具,卻讓他們獨自玩耍。(視覺中國)

港欠免費親子共玩設施

對於低收入家庭,狹窄的居住環境限制親子玩樂的多樣性及持續性。試想想在板間房,當你想進行親子共讀之時,鄰居卻在看電視,一板之隔的噪音也難以令人專心閱讀;想玩桌上遊戲,也只能在堆滿被舖雜物且狹窄的牀上進行,實在也難盡興。出外玩嗎?日間父母忙於工作,晚上的公共遊樂場燈光又太暗,而且往往由另一批「非玩家」佔據。其他室內玩樂設施,若不是收費高昂(例如Playhouse),便是條件多多(例如需入會或者服務時間很短)。香港就是欠缺免費、方便,又符合兒童發展需要的親子共玩設施。

社會如何支援「童路人」

筆者相信「童.路人」的父母為數很少,大部分父母都希望成為「童路人」,然而基於種種限制,例如收入、時間、親職效能及環境所限,只能做個「童路.人」。生兒育女從來不只是個人或者家庭的責任,社會整體亦有責任,因此我們需要思考如何支援家長,讓他們能夠成為「童路人」。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