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場男公關】尖咀Club場冷清 不敵交友apps:我曾想一世做公關

撰文:林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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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8歲第一日就做尖咀大夜場的公關,一頭金毛,前額斜陰遮了左眼,兩鬢頭髮留長,穿着黑色背心、吊腳牛仔褲加對白飯魚鞋,自以為好型每晚在夜場門口接客,五六年前的MK仔流行這打扮。我其實唔夠靚仔,但依然好多女埋身,夠口甜舌滑就得。客人和朋友說我是世界仔,交際能力好高,其實我知啲女和客人需要什麼而已。所以不時媾到女燈頭,搶到她們納入麾下,幫我媾仔call客。
但識「媾」通有乜用,尖咀很多夜場還是做不住。幾個大場多數日子都冷清,前幾年幾乎全都結業轉型或轉手開細場。與我同期的男PM有些仍有做,有個轉做DJ,每晚仍中氣十足在舞池台rap「 yo put your hands up」。我24歲年紀大呀,條腰成日冤冤痛,屋企又仔細老婆嫩要養,還是轉行找了份K場長工,但依舊日夜顛倒。我們這些活在黑夜裏的人,你們白晝人不明白的。
攝影:吳鍾坤

(編按:記者於訪問受訪者後,以第一身書寫為夜場男公關讀白。)

上集:【夜場男公關】call女陪客炒場 男公關不賺皮肉錢:我不是扯皮條

常說夜場無真愛,也非絕對。我的靚老婆在夜場結識,當年是我的女燈頭,吸引力很高媾到很多仔,有段時間她被其他PM搶走,我最終怎都要再搶回來。我冧佢,佢以為我玩玩吓,我追了好耐,又噓寒問暖、特別保護她,她醉了就照顧她,才漸讓她覺得我真心。雖然有幾年我曾出軌媾女,但最後還是認定她一個,還誕下女兒。

我都風流過,但老婆都說這年紀連女都生埋,年少夜蒲的歲月已過,人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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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關小夫妻轉職K場 修心養性

我倆廿歲出頭就有頭家,又不想對方再做夜場,怕易出事搞男女關係,就去卡拉OK場做。她做水吧,我就像侍應般遞酒開酒和送小食,有時收貼士,有時陪客飲兩杯,在集團式的K場打工要守更多規矩,是沒有以前自由,但叫做一份長工。每日返9至6,晚上至天光呀。今朝七八點去街市買餸打邊爐食晚飯,中午入睡,傍晚起床,剛才(晚上)10點幾這鐘數我食早餐。做幾年夜場慣了,髮型屋老闆叫我朝10晚8兼職幫手,我真的無法起床,最早都午後才蒲頭。

像我這學歷能做什麼工作吖,15歲讀完中三就打工,18歲未做PM前我做過7仔店員、跟車、髮型舖,中間幾年因為政府有幾千蚊資助,我就報讀什麼「Teen才再現」職訓課程,但既然都已出身,仲讀什麼書吖。現在你叫我再讀書,年紀大機器壞,人累呀,連落club也覺得累。老婆想我修心養性,我也少去夜場,現在多帶friend或熟客去酒吧,一樣有得抽佣,亦志在與他們有得玩飲吓酒。

這夜十時多我和記者來到尖沙咀諾士佛臺的酒吧,你看看這邊如此多客,人們都不用夜蒲聯誼識人,約朋友或網友出來飲杯酒聊天更直接。

現在考慮的是影響到家人,以前我如果同你記者做訪問呀,實叫你影我相,我想多啲人識,多啲人搵我訂檯。以前就這個心態,全盛時期晚晚滿場飛,個個都識我,有刻真想過一世做PM,但無啦,現在尖咀場咁嘅市道。

尖咀蒲到深圳 帶客北上夜蒲

最旺時我做尖沙咀幾個場,亦做埋深圳夜場,那邊老闆拆帳後利潤更高,我帶着班客北上蒲。有些客想留港夜蒲,我就哄掂他們跟我上去,說那邊齊人啲,否則要遲來後join會少了好多女仔,結果還是一班人定期跟着我。無計,我多女嘛。

那時我什麼客都有,但有些做金融的男人來蒲,像披着扮有錢的皮,又洗唔起錢。做地盤的客雖不是西裝友,反而很豪爽。別歧視他們,都是靠雙手靠勞力賺一份穩定高薪,花錢不扭擰,我也很敬重他們,亦與不少做廚房和地盤的客交心。

以前在夜場認識的多是酒肉朋友,偶有真友誼,有些熟客至今還會找我訂檯入酒吧,我照招呼他們,但不會再於facebook寫明:「今晚幾點,book檯入場就搵阿樂」,不會的了。

club場不敵科技  「交友apps媾女更直接啦」

人們夜蒲去clubbing原因各異,為減壓也有為揮霍晒身家,終極目標都係想媾仔媾女。但現在科技咁發達,想媾女何須再落clubbing夜蒲。男男女女按手機在虛擬世界交友識人,約出來飲酒見面,更直接方便啦。

亦可能大家玩樂路數多了,聽說都分散去不少地方玩。有的貪新鮮轉戰附近新開的club場,有的去只接待會員的「私竇」小場,有人覺得大陸啲女玩得豪放啲,消費水平亦不高,索性北上夜蒲,不再光顧我做的大場。

大約四五年前我做開的尖咀大夜場很多都人流冷清。我帶過一些客去老蘭蒲,但蘭桂坊收費較高,有些場免人頭費,但要開大酒,五個人800蚊開一支酒點夠飲呀,若要幾千蚊埋單,蒲開尖沙咀的客多消費不起。

以前那段無客的日子,我都會落場與酒保或入面的員工飲酒吹水,當時自己喜歡飲兩杯仍貪玩。

生意難做 有夜場轉做火鍋店

尖沙咀的夜場這幾年其實轉手很快,最近我聽過有間開了半年就結業,有間大場明年轉型開火鍋店。現在有些夜場面積細細,但蒲友覺得夠玩或有噱頭,生意就能做下去。

早在兩年多前有bar tender稱被拖糧,我不知道孰真孰假,但我當時也有筆一萬蚊的數被拖欠,至今我仍在家裏逐項計算記着,不知道是夜場老闆或我的上司一線燈頭收了錢未拆數還我。我這份工沒有底薪靠抽佣,無客就無錢,後來收入如此不穩定,那時碰巧女友大肚,決定與她結婚養家,所以我也不做全職PM了。

興旺時期做PM,我每晚就站在打碟旁的大音響前睇場,睇住自己的客,睇他們有什麼需要就招呼。

我不想個女大個出來蒲

個女出世時間左近,我轉過去一些尖咀新場做,入面啲客吸毒索嘢,烏煙瘴氣很不堪,我好快就唔撈。又去過夜總會做爸爸,但做了一個月就辭工。那裏有些女仔不太檢點,與客人在房吸毒,有些陪客出街有性服務。她們大多18歲以上,最細17歲,但再細啲我接受唔到,年紀與我個女愈接近,我就很抗拒。有因果報應的,當年我老爸就是做夜總會老總又搞女人,搞到妻離子散,臨老這幾年在大陸一無所有獨個兒過,我不想自己這樣,亦不想自己個女大個出來蒲。

點知廿年後那些夜場變成點呀,我會叫個女讀多啲書,去酒吧飲酒爸爸陪佢。

如阿樂所說,尖吵咀夜場近幾年生意輪流轉。我們年初採訪過尖東棉登徑已開業十年的Why Club最後一夜,該址後來又有新夜場開幕,但不足一年亦將於本月底光榮結業,投資者陳先生說人流冷清,生意難做,將於同址轉型作他連鎖台式養生火鍋店的新分店。
香港遊樂場協會油尖旺深宵外展隊註冊社工萬漢威指,他們約在2011年於區內夜場接觸年輕人,包括「18-場」,即有些樓上酒吧違法讓18歲以下少男少女入場。該些場內不少未成年男女做公關搵快錢,外展社工會為此跟進。但萬漢威指,之後一兩年警察打擊滅絕「18-場」,不少區內夜場人氣亦不如以往,他們社工隊則在夜場,以及更多青少年流連場所主要做禁毒工作。

現在識女仔心態不同,不會再與她們調情,最多與她們飲酒開玩笑:「妳唔猜得呀,妳唔飲得呀」,始終已有老婆和兩歲的女兒要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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