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美容】醫生名冊缺乏處分紀錄 指引如虛設 靠業界自律

撰文:李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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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可登入醫委會網站查閱註冊醫生名冊,了解醫生的專業資格、專科範疇及執業年資,但該會卻未有在名冊註明,醫生過往有否涉及醫療事故、曾經停牌或接受紀律處分。以李宏邦為例,即使他曾因多項專業失德而停牌五個月,名冊上卻未有顯示相關記錄,變相削弱病人選擇醫療服務時的知情權。

承接上文:【醫療美容】港首現打Botox奪命 規管須從嚴從急

《香港01》就當年為何批准李宏邦復牌,以及未有在醫生名冊註明醫生涉及的醫療事故記錄向醫委會查詢。醫委會發言人回覆指,該會不適宜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僅強調在港從事西醫執業的人士必須根據《醫生註冊條例》註冊,並遵守該會「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以病人最佳利益為依歸,並確保自己擁有足夠能力提供恰當治療。

本港近年爆出多宗醫學美容事故,連計今次事件,過去兩年半本港共發生20宗注射肉毒桿菌後中毒的個案。上月底一名24歲女子在尖沙咀一所連鎖醫學美容中心接受臉部肉毒桿菌注射後,出現全身乏力、暈眩、惡心等症狀,求醫後情況穩定;去年年中一名33歲女士經本地診所為兩邊小腿注射肉毒桿菌後,隨即視力模糊及呼吸困難,需入院接受解毒治療。

藥劑師崔俊明指出,肉毒桿菌注入人體後,有機會引發嚴重的副作用,歐美等地亦曾有死亡案例。(羅君豪攝)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資料顯示,肉毒桿菌屬受管制美容藥物,只能經本地註冊醫生處方,原理是阻斷肌肉部分神經傳送,使其得以放鬆,從而去除前額、兩眉之間、眼部四周、臉部、頸部等處因反覆收縮而產生的皺紋。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表示,由於臉部肌肉較薄,醫生一般僅會使用極少劑量的肉毒桿菌,遠低於人體可承受安全上限,形容今次事件極為罕見。

崔俊明解釋,肉毒桿菌注入人體後,有機會隨血管擴散至注射部位以外的肌肉組織,造成皮膚下垂、局部麻痺、吞嚥困難、發聲不清楚等副作用,嚴重者更會導致呼吸停頓、肺栓塞或心臟病發,歐美等地過往亦有死亡案例。

他強調醫生進行相關療程時,必須事先查問病人本身有否隱疾,且不能注射過密或過量,一般不可多於每三個月一次,「即使病人想效果更顯著,貿然要求加大劑量,醫生亦不應答應。」

2012年DR「毒血針」事故釀成一死兩傷,引發社會關注醫學美容安全性。然而,本港至今仍未有醫療美容用藥標準。(資料圖片)

醫療美容用藥應訂標準

然而,政府至今仍未就肉毒桿菌等高風險入侵性美容療程,訂立明確法例監管。自2012年發生DR醫學美容集團「毒血針」療程釀一死兩傷事故後,當局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建議注射肉毒桿菌、微晶磨皮等15項涉及穿刺或剝脫皮膚的美容療程,必須由註冊醫生執行。衞生署其後採納建議,制訂「提供美容程序須知」指引敦促業界自律。不過,有關指引僅屬沒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指示,加上界線模糊,成效備受質疑。

身兼委員會委員的謝鴻興指出,指引未有清晰界定醫生執行入侵性美容療程的要求,例如是否持有相關專科執業資格、用藥劑量及次數等,「換句話說,就算醫生沒有整形專科資格,或者自行增加劑量或頻密注射,均不算違規」,批評指引形同虛設,無從保障消費者。

注射含有肉毒桿菌素的Botox針有一定風險,但不少香港女性仍趨之若騖,當局必須盡快推出有效的監管措施。(視覺中國)

另有關注者寄望,早前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將於本月底刊憲的《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能夠為規管醫學美容起正面作用。新條例將涵蓋目前約2,000所私家醫院、日間醫療中心、大型診所和衞生服務機構,有關機構必須申領牌照方可經營。但香港美容監察發起人袁海文認為,新條例規管範團並不包括現時大多以小型診所形式經營的醫學美容中心,擔憂無法堵塞既有漏洞,倡當局一視同仁,對所有形式的私營醫療機構作出監管。

本港發生首宗注射肉毒桿菌後死亡案,再次為監管醫學美容不力的政府敲響警號。今次慘劇起因是否涉及醫生缺乏專業操守,甚至蓄意誤導警方及救護人員,耽誤搶救黃金時間等尚待調查,但政府未能明文規定醫學美容從業員資歷,以及嚴格管制相關療程所用藥物種類及劑量,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上文節錄自第138期《香港01》周報(2018年11月19日)《港首宗打肉毒針死亡個案 突顯監管漏弊 規管醫學美容須從嚴從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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