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需十小時、覆述案情逾五次 倡設一站式性暴力中心免二次傷害

撰文:曾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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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運動令性暴力受害人備受關注。在香港,性暴力受害人如決定求助,須奔走於醫院與警局間,向陌生人覆述遭遇五至七次,甚或面對缺乏性暴力認知的司法人員二次傷害。有立法會議員將在立法會提出動議,要求政府在港九新界公營醫院內,各增設一間「一站式」性暴力受害人及受虐兒童危機中心,簡化受害人求助程序。
《隱形香港》與《01社區專題》為此專訪多年來支援性暴力受害人的前線社工,探討目前香港性暴力受害人在醫療及司法系統間奔走的隱形故事。
攝影:龔嘉盛

張允怡為支援性暴力受害人的前線社工。她指,不少司法人員缺乏性暴力案件的認知及應對技巧。

張允怡,是支援性暴力受害人前線社工。每逢當值的24小時,她接到求助電話便會趕往急症室及警署協助受害人。按社署福利署數字,2017年接到967宗新呈請的性暴力個案,平均一日約發生三宗涉及強姦、非禮、強迫進行手淫、強迫口交及非法肛交等個案。

前線社工:制度是絕對有份造成二次傷害

「制度是絕對有份造成二次傷害」,張允怡說。按張允怡的前線經驗,性暴力受害人須經歷漫長且複雜的程序,向醫護人員與警員覆述案情五至七次。「如果以一個典型強姦個案嚟講,由見軍裝警察、刑事偵緝科、重案組、法醫到見醫生護士,佢可能要將經歷講五次」,她指曾有受害人在過程中被司法人員質問「點解你唔反抗?」、「點解你唔點點點點?」,往往令受害人質疑自己是否做錯,加深自責。

張允怡指,曾有受害人在過程中,被司法人員質問「點解你唔反抗?」。

遭到強姦的受害人警署報案,須覆述案情至少五次:
第一次,受害人向軍裝警員報案講述事件。
第二次,軍裝警將案件轉交刑事偵查組(CID),受害人須重新講述案情。
第三次,如涉及強姦,CID將案件轉交重案組,受害人須向接手的警員詳細交待事件。
第四次,若案情發生在72小時內,警方會轉交法醫向受害人驗身及取證,受害人再覆述案情一次。
第五次,受害人隨後往醫院接受診治,包括接受緊急避孕服務、性病檢測及驗傷等,向醫生及護士簡述案情。
(第三至五次會因應情況而調動,但過程中,警員有機會反覆追問;如案發地點與報案警區不同,受害人須重新向案發警區CID第六次覆述事件。)

由於香港公營醫院內不設一站式危機中心,受害人需在警局、醫院、法醫辦公室之間奔走。張允怡稱受害人經歷重創後,一般需面對醫療及司法程序,由十多至二十四小時不等。她指曾有疲憊受害人在了解漫長司法程序後放棄調查。關注婦女性暴力組織風雨蘭指,過去17年曾協助2,318宗強姦個案,44%個案放棄報警,餘下的56%報警個案中,712宗最後終止調查,其中220個案事主「自行選擇」放棄追究。

張允怡認為,如非遇上專業人士,不少受害人需獨力面對漫長的醫療及司法制度。

保安局本年六月在立法會表示,過去五年並沒有備存強姦及非禮案件受害人在公營醫院接受治療的數字。除非受害人其後因情緒困擾向外求助,否則他們只能帶著傷痕消失於人海之間。張允怡認為,一站式服務中心正正避免受害人往返不同地方,減低報案所需時間。「 當事人會知道只說一兩次經過,而且不會四圍走,絕對會幫助到受害人堅持調查」。

張允怡指,當警員對性暴力認識低,或缺乏處理性暴力案件經驗,傾向以「感情糾紛」質疑案件。

司法人員缺乏性暴力認知

張允怡指,如受害人被朋友及伴侶強姦後,當警員對性暴力認識低,或缺乏處理性暴力案件經驗,會傾向以「感情糾紛」質疑案件,「會問受害人係咪有咩傾唔掂數」,否定熟人之間的性暴力; 又或追問受害人過往的性經驗,暗示受害人性開放,均會對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

她指,司法人員缺乏性暴力案件的認知及應對技巧,「認為強姦只會發生在陌生人之間,或追問受害人為何沒有激烈反抗」,受害人更自責,甚至減低受害人求助意欲。

陳沛然:目前一站式服務非在一站完成

立法會醫學界功能界別議員陳沛然本月將向立法會提請議案。議案要求政府在港九新界三區公營醫院內,各增設一間「一站式」性暴力受害人及受虐兒童危機支援中心。他受訪時指,估計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所需的額外資源不會很多,「要求其實係硬件私隱度較高,而且醫管局入面唔會有租金問題,所以所需資金不會很多」。

「性本身已有很多禁忌,在華人社會特別難以啟齒。」張允怡認為處理性暴力個案的前線人員,需對性暴力受害人多一分理解。

風雨蘭倡一站式中心免受害人奔走

風雨蘭多年來一直爭取在三區公營醫院內設一站式危機服務中心,協調各部門工作,減省受害人奔走各部門的求助時間。風雨蘭建議,中心須按世界衛生組織的《對性暴力受害人之醫療及法律支援指引》標準,設於安全、安靜且私隱度高的地方,為受害者提供危機後的緊急照顧。而軟件上,中心的前線人士需就處理性暴力過案接受專業訓練。

社會福利署回覆指,署方委託東華三院自2007年起營辦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即芷若園),全年24小時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即時介入及支援服務(包括短期住宿)。署方指中心社工接收到性暴力個案轉介,會即時前往受害人所在地包括醫院及警署,提供一系列服務。不過陳沛然表示,目前一站式服務並非在一站完成。「性暴力受害人要去好多地方,對好多次名,重覆經歷,(自己)害怕嘅故事要講很多次」,他指有急切性設一站式中心,因有一定數量的人需要相關服務。「語氣,誤會,被人責怪,都窒礙受害人找幫助,甚至減少受害人報警意欲」。

前線社工張允怡希望有一個Victim friendly的一站式危機服務中心,伴受害人復原。

作為前線社工,張允怡希望政府能在公營醫院內設一站式危機服務中心,讓專業人員向受害人解釋司法程序及相關權利。「有受害人話,性暴力固然係創傷,但報警都係另一種創傷」,她希望能有一個對受害者友善(Victim friendly)的一站式危機服務中心,無論受害人最後決定進入司法程序與否,都有中心與專業人士沿路伴受害人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