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被殺】越南籍女疑犯改控較輕罪名 段氏香判囚3年4個月

撰文: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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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哥哥金正男於吉隆坡機場被毒殺案,越南籍女疑犯段氏香早前被控謀殺罪,馬來西亞檢察部門周一(4月1日)改控以危險武器造成傷害罪。

檢察官向法院表示,收到越南大使館和段氏香代表律師的陳述後,司法部長決定改控較輕罪名。新控罪最高可面臨10年監禁。

段氏香得知改判新控罪後面露微笑,並表示「感到高興」。段氏香的代表律師指出,她在庭上認罪及求情冀獲輕判,並願意承擔責任。法庭最終宣布她被判監3年4個月,又指段氏香非常幸運,能夠獲改控較輕罪名。代表律師續指,段氏香已經服刑兩年,根據馬來西亞法律,預計最快可以在下個月獲釋。

金正男2017年2月13日於馬來西亞遭暗殺身亡。30歲越南籍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ong)與26歲的艾沙(Siti Aisyah)被指涉嫌向金正男施毒手,利用VX神經毒劑把他殺死。惟控方3月10日撤銷艾沙(Siti Aisyah)控罪並釋放她

(路透社/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