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捕132公斤大石斑 活30年終變佳餚 網民:人類自私得可怕

撰文:向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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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七星潭一家漁場捕獲一條10年來最大的龍膽石斑,重達132公斤,比一個人躺下還要長,估計已在海上活了30年。石斑最後由當地餐廳買下,並烹調成特色菜餚。不少網民認為把魚這樣吃了太可惜,「牠在海底悠遊自在的過了30年,人類自私得可怕」。

這條捕獲的石斑,重132公斤、身長180厘米。(東森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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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捕獲的石斑,重132公斤、身長180厘米。漁民表示,一般龍膽石斑養殖3年以上,如果營養充足可養到18公斤,像這條重達132公斤的野生龍膽石斑,在海中成長估計超過30年時間。他又稱,能捕到這麼大的魚不容易,10多年來都沒有捕到過。

這條超大石斑由花蓮一家餐廳以台幣15萬元(約3.7萬港元)買下。(東森新聞圖片)

最後,這條超大石斑由花蓮一家餐廳以台幣15萬元(約3.7萬港元)買下,餐廳負責人表示,這條野生龍膽石斑肉質鮮美,含有豐富的膠原蛋白,餐廳主廚用多種烹調手法,作成特色料理上枱。

不過,消息在facebook曝光後,不少網民都不太支持,相反認為捕獲者應把石王斑放生,「可以手下留情嗎?有沒有那麼餓?牠在海底悠遊自在的過了30年,人類自私的可怕。」、「放生可以做公德,吃了牠什麼都沒了,可惜!」、「為什麼不放過它呢?」、「你都講了30年還不放他回去,海洋資源就是老小都抓才會那麼快滅絕」,但也有人認為沒有不妥,諷刺對方「一輩子都別吃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