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網傳示威者用氯氣彈消防關注 警:世上冇火魔法師

撰文:楊婉婷 陳浩然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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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事件引發連場衝突,示威者縱火、掟汽油彈的違法行為增加,而臨近十一,接連有組織及網民發起公眾活動,網上更流傳「攻略」,建議示威者除了縱火外,可使用鏻粉、鎂粉或氯氣彈等化學品作武器。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示威者在公眾活動中投擲腐蝕性物品已違反「傷人十七」罪,最高可終身監禁,指有人稱投腐蝕性物品是製造時間予同路人逃走,「係將明顯違法行為作美化」,又呼籲示威者不要當投擲腐液是「義士的行為」。對於連串縱火及掟汽油彈事件,他亦表示縱火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並稱「我哋依家唔係玩角色扮演遊戲,呢個世界裡面係冇火魔法師架,我哋見到就只有縱火狂徒。」

示威者擲汽油彈時,背部著火。(鄭子峰攝)

警方及消防處在今日的四時警方記者會上,指網傳示威者可能會使用危險的化學品,例如磷粉、鎂粉或氯氣彈。翻查資料,含有氯氣的炮彈為化學武器,具毒性,施放後會釋放大量氯氣,在不少外國衝突中造成多人受傷。而磷粉是一種燃點低的化工原料,常用於火柴或助燃劑。鎂粉則是鎂的粉末,是遇濕易燃的物品。

消防處助理消防區長(危害物質)伍顯華出席警方記者會時表示,近日網上流傳示威者可能會使用危險的化學品,例如鏻粉、鎂粉或氯氣彈,不當使用化學品會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故此,消防處提醒示威者要顧及所有人員的安排,切勿在示威中使用危險化學品。基於化學品具有不同的化學特性,包括易燃、腐蝕性、毒性,如果市民沾染到此類化學品時,應第一時間將受污染衣物除去,並在可行情況下,以大量清水由頭到腳、由上而下作清洗。如果大家在室內嗅到刺激性氣體,應盡快離開及前往室外地方。如果在室外地方聞到,則應該循上風位置盡快離開現場,在有需要時尋求醫療協助。

他又表示,示威人士亦應該停止投擲汽油彈或縱火行為,其他市民亦要遠離相關區域,保持警覺性及不要圍觀,時刻注意安全。如果有人被燃燒彈波及,以致身上或身體著火,要立即停下及蹲下,以手保護面部,並在地下滾動,直至火警熄滅為止。如果現場有相關滅火筒或毛毯,亦可以用作滅火之用。如果有受傷皮膚,應用大量清水清洗,如果的話以敷料及保鮮紙包傷口,減低感污機會及盡快送院治療。

消防處助理消防區長(危害物質)伍顯華表示,不當使用化學品會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余睿菁攝)

記者問及使用化學品會有何刑罰,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留意到由六月初起的公眾活動或示威中,除了有縱火行為,亦有投擲不知名物體、最後調查後相信是腐蝕性物品。如果在公眾活動中投擲腐蝕性物品,已違反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的傷人罪,第17節中蓄意傷人罪刑罰最高可終身監禁。他提醒,有人美化投腐蝕性物品是製造時間予同路人逃走,他認為是將明顯違法行為作美化,他強調投擲腐蝕性物品可判終身監禁,不要當作義士的行為。

他又指出,縱火罪為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並稱「我哋依家唔係玩角色扮演遊戲,呢個世界裡面係冇火魔法師架,我哋見到就只有縱火狂徒。」警方於上周末在旺角警署外拘捕一名16歲男子,現已被警方已縱火罪檢控。

謝振中則表示,任何形式的縱火,甚至使用汽油彈傷人,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可以被判處終身監禁。警方留意到有「暴徒」美化縱火或掟汽油彈的行為,而在過去的公眾活動中,亦愈來愈多縱火及掟汽油彈的案件。例如8月31日,「暴徒」在一日內掟逾100個汽油彈。止暴制亂,保持香港的繁榮安定,除了是警方的工作,亦需要大家的合作。警方會盡力協助市民和平有序表達意見,但如果有違法事件,警方必定會調查,將犯法的人繩之以法。警方亦會繼續維持公眾治安,確保公眾安全,在公眾秩序受滋擾時,作出相應行動及部署。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我哋依家唔係玩角色扮演遊戲,呢個世界裡面係冇火魔法師架,我哋見到就只有縱火狂徒。」(余睿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