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拳誤殺前女友現任男友 護花判頭罪成 被判囚3年

撰文:朱棨新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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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程男判頭去年與前女友到九龍城做腳底按摩,惟女方的現任男友突然出現,質疑兩人有染,並掌摑女友。判頭護花,與其現任男友爭執,涉揮拳打對方。而現任男友後腦倒地送院,一星期後傷重不治。判頭早前否認1項誤殺罪受審,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以大比數裁定他罪成。而法官判刑時指,雖然判頭在案發時是保護自己及前女友,但他對女方現任男友的挑釁行為反應過激,不構成自衛。法官考慮案中有人命傷亡,遂判判頭入獄3年。

被告岑文輝(43歲),被控於2018年7月23日非法殺死王溢明(37歲,下稱:王)。

法官指被告反應過激 不構成自衛

辯方求情時形容本案屬悲劇及不幸的事件,被告當時只是想幫助前女友,而王是先動手的一方,被告起初只是自衛,但後來的反應過激,在電光石火間出拳令王跌倒致死,但他非有意對王造成嚴重傷害,而且他在案發後仍留在現場,盡自己最大努力去幫王,救護員到場時亦先叫他們去治理事主。

法官判刑時指,雖然王在事件中屬具侵略性性的一方,被告當時可以說是為了保護自己及前女友,但他對王的挑釁行為反應過激,亦在法律上不構成自衛。再者,雖然被告沒意圖傷害王,更留在現場叫前女友報警,救護員到場後,亦著他們先治理事主,但畢竟事件中有人命傷亡,法庭必須考慮案件的嚴重性,終判被告囚3年。

死者王溢明被送院救治。(資料圖片)

王的女友黃竹君早前供稱,與被告於2016年底拍拖,但之後分手,案發時兩人是朋友關係。她和被告於去年7月16日,在九龍城做腳底按摩和吃晚飯,然後分道揚鑣。

死者向女友揮拳 女友向被告求助

惟她突遭衝上前的王揮拳打下顎和揑頸,王又質問:「嗰個男人邊個嚟?」,她大叫「阿B」(被告)求助,而黃竹君和被告均向王否認有染。

而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與王繼而口角,並互推對方,而被告曾兩度向王揮拳。警員和救護員隨後到場,把各人送院。被告因涉在公眾地方打鬥,在醫院被捕。王於案發後7天(7月23日)去世,死因為頭部受傷。

控方指,案中不爭議王跌倒並後腦著地致死,本案是要考慮為何王會跌倒,以及被告在案中是否自衛。

案件編號:HCCC8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