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大灣區置業獲豁免限制 內地網民「暴動式」不滿:唔公平!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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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在北京出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後,宣布會上通過16項惠港新措施,包括豁免港人在大灣區9個城市買樓限制,無需提交工作證明及繳社保即可在當地置業。港人反應如何未可知,惟大陸網民卻強烈不滿,質疑措施對他們不公平,「會哭的孩子有奶喝嗎?」、「一個兩制就是搞特權」,亦有人擔心會令當地樓價急升。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宣布落實大灣區16項惠港措施。(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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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昨日表示過去數月香港雖受社會動盪困擾,但政府一直積極跟進大灣區建設工作,並宣布落實16項惠港措施,當中包括便利港人在大灣區置業,豁免在當地繳交個人稅或社保等「限購」安排,亦無需提供在當地工作及學習證明,便可在大灣區9個城市買樓,與當地大陸居民享同等待遇。公佈措施前,港人需在境內工作或讀書至少1年,才符合資格在當地置業。

港人將來在大灣區置業可豁免在當地繳交個人稅或社保等「限購」安排,亦無需提供在當地工作及學習證明。(視覺中國)

有關消息公布後,引起大陸網民「暴動式」反彈,紛紛批評此舉對他們不公平,「中國老實人就是這樣被欺負」、「廣東不歡迎,八成港人心裡都看不上內地,憑什麼要給它們優待」、「一個兩制就是搞特權」,又質疑「會哭的孩子有奶喝嗎?」亦有人擔心此措施會令當地樓價急升,「炒完香港炒內地了」。

新措施惹來大陸網民「暴動式」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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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網民如此激動,是因為根據現時內地各大城市的限購令,大灣區各主要城市對本地戶籍居民和非本地戶籍居民,推出不同的限購措施,如在廣州、珠海及深圳,非當地戶籍家庭需連續供5年以上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才合資格買樓;非佛山戶籍人士,則需須連續供1年以上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税,才能在當地置業。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