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林鄭:限聚令「共同目的」規例清晰 否認為限制示威

撰文:林劍 鄒文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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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限聚令」之下,公眾活動大部分停擺。警方早前已對勞工團體計劃發起的五一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上周日(26日)太古城商場有市民發起唱歌活動,亦遭警察入內驅散。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28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限聚令」相關措施是否涉及示威活動的考慮,她指香港是自由的城市,尊重市民和平表達意見的權利,沒有禁制示威的考慮。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在行政會議前,公布絕大部分公務員下周一起全面復工,部分設施也會重開。(梁鵬威攝)

兼顧公共衛生、經濟影響等因素

有記者問到,決定是否延長一系列規例,會否考慮到近日示威活動重新出現的情況。林鄭回應指,這一刻尚未決定公布規例到期的時間,但強調主要的因素,是公共衞生、相關措施對經濟的影響、市民可承受的程度,並無其他因素。至於示威活動,她指香港是自由、尊重市民和平表達意見的城市,每年有近萬次公眾集會、遊行,因此沒有限制示威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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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聚令檢控視乎三要點

其後有記者追問,周日警方處理太古城反修例示威時,以「共同目的」為由,警告在場的人涉嫌違反「限聚令」,可否清楚解釋「共同聚集目的」如何導致病毒的傳播。

林鄭月娥指,有關檢控工作主要看三點,分別是法律、證據和檢控守則,而相關法例其中一個元素就是「有否共同目的」。她舉例稱,如果市民各自乘巴士或者等升降機自上班,雖然都多於4人,但沒有共同目的,不會違反法例;如果一家六口拜山,則有共同目的,但當然政府已豁免拜山。

林鄭強調,條例已寫得很清楚,期望相關法例能取得平衡,保障市民生活同時,亦能做到控制疫情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