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港府批評歐盟擬向港人提供更寬鬆庇護政策措施屬錯誤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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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7月28日正式就《港區國安法》向香港實施制裁,限制向香港出口用於鎮壓及監控的設備,27個成員國同時審視對港人簽證措施,包括在發出簽證、獎學金及學術交流等方面給予港人便利。
港府今晚11時半發稿回應,批評歐盟因《港區國安法》而公布的結論和措施屬錯誤決定,指稱歐盟以制定《香港國安法》為藉口,擬向香港居民提供更寬鬆的庇護、移居和居留政策,是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對此深表遺憾。

政府發言人發稿指,特區政府呼籲歐盟成員國務實理性,避免採取損害香港與歐盟之間長久互惠關係的措施。

發言人提到,香港與七個歐盟成員國簽訂了移交逃犯協定,強調香港具備完備的移交逃犯合作機制,一直秉持互助互惠原則,與國際社會其他成員依法進行執法合作,打擊犯罪活動。發言人指,反對任何嘗試將司法合作政治化,破壞雙方長久以來建立的良好合作基礎,偏離司法合作維護正義和法治的宗旨的行動。

至於歐盟建議對香港實施敏感設備和科技的出口管制,港府發言人表示,措施是基於毫無根據的指控,敦促歐盟停止不符合香港居民和香港在歐盟夥伴利益的政治操作,港府會繼續按需要尋找合適的供應商進行採購。

政府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特區的事務屬中國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都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該等內部事務。發言人又指,制定《香港國安法》絕對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不會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也不會影響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