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不岔打麻雀輸錢 指示兒子與朋友劫雀友 被判囚3年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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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婦不服打麻將輸錢,前年12月指使16歲兒子及其6名年僅15至21歲的朋友,搶劫雀友現金逾8000元。中年婦與兩人早前承認搶劫、企圖搶劫等罪,案中的15歲少年轉為污點證人指證其餘3人,3人早前受審後亦被裁決搶劫罪成。暫委法官溫紹明今(16日)指中年婦策劃案件,亦是案中最年長的被告,她指使未成年者犯案,需負最大刑責,遂判處監禁3年6個月。另外三名被告被判入勞改中心,而轉為污點證人的被告則被判感化令2年。

女被告周愛秀(48歲,地盤工人)、女被告姓鄒16歲兒子、15歲男被告、16歲姓林男子、17歲姓謝男子、潘有志(18歲)、陳國輝(18歲)、張子軒(21歲)。陳國輝現因另一案正在服戒毒令,法官早前決定再索取報告量刑,押後至下周五判刑。

女被告年紀最長亦是主謀

溫官以3年6個月監禁作為女被告的量刑起點。指首被告為案中主謀及最年長的被告,並指使未成年者犯案,就兩罪各加刑6個月。首被告在開審前認罪,獲減4分1刑罰,部份刑期同期執行,最終須入獄3年6個月。

3被告未見悔意判勞教中心

至於女被告姓鄒16歲兒子、16歲姓林男子及17歲姓謝男子,溫官透露感化官指3人欠缺悔意,又與三合會有聯繫,認為不宜判處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3人亦是經審訊後被定罪,仍無展示真誠悔意,家人也未能好好監管他們,故判他們入勞教中心,希望有助他們重整價值觀、尊重法律、改過自新。

15歲認罪被告判感化

溫官續道,15歲男被告除了認罪外,轉為控方證人成功頂證其他被告,其報告亦正面;他早前自願入院戒毒,反映改正的決心。法庭判他感化令24個月,須接受住院式訓練、遵守宵禁及遠離危險藥物。

案件編號:DCCC51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