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酒吧重開及食肆准營業至午夜實施5日 當局檢控32宗違規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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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上周五(18日)放寬一系列的防疫措施,包括重開酒吧、卡拉OK等場地,晚市堂食可營業至午夜12時等。警方和食環署至今,在五天內就第599F章規例向餐飲業務處所發出共32宗檢控。

9月18日,諾士佛臺酒吧重新營業,當局派員巡查。(李澤彤攝)

酒吧、卡拉OK等場地自上周五可以重開,食肆堂食可營業至午夜12時。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警方和食環署在這五天內向餐飲業務處所發出共32宗檢控,自規例生效起,警方和食環署累計向餐飲業務處所發出共692宗檢控。

▼9月18日起重開處所及放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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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9F章規定包括酒吧不得有多於兩人同坐一桌,而食肆不得多於四人一桌,桌與桌之間至少要有1.5米距離或有效分隔等。

警方和食環署五天內則向表列處所發出2宗檢控,累計檢控96宗。

9月18日,諾士佛臺酒吧重新營業,當局派員巡查。(李澤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