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受訪少數族裔找居所感困難 非裔難民被歧視 租樓需訛稱美籍

撰文:呂凝敏
出版:更新:

本港少數族裔、尋求庇護者及難民在尋找住所時,礙於本地業主或地產經紀對他們的文化存有誤解,令他們租屋過程倍添困難。Hong Kong Refugee Ministry Group與香港融樂會在2018年進行問卷調查,超過九成受訪者表示在尋找住所時遇到困難,逾半數以上受訪者提到受阻主因與他們的種族有關。
組織代表表示,目前平等機會委員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在支援少數族裔或尋求庇護者方面非常局限,他們促請政府增加尋求庇護者和難民的租金補貼,亦可向業主提供獎勵計劃如免徵物業稅,鼓勵業主向尋求庇護者和難民租出住所。組織代表更指出,根據《種族歧視條例》,目前尚未有防止國籍歧視的保護措施,是一個重大漏洞,促請立即修改條例,以保護不同種族的群體免受國籍歧視。

Hong Kong Refugee Ministry Group與香港融樂會在2018年8月至11之間進行問卷調查,在本地教會和非政府組織的支援下,訪問了140名非華裔人士,包括持有香港身份證及非持有香港身份證人士。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九成受訪者表示他們在香港尋找住所時遇到困難。(鄭子峰攝)

Hong Kong Refugee Ministry Group與香港融樂會在2018年8月至11之間進行問卷調查,在本地教會和非政府組織的支援下,訪問了140名非華裔人士,包括持有香港身份證及非持有香港身份證人士。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九成受訪者表示他們在香港尋找住所時遇到困難,當中61%受訪者表示遇到「不歡迎的態度」,53%受訪者表示被拒絕租房,49%受訪者經歷過代理或業主不願意以英語溝通的情況。關於尋找住所困難的推測因素,64%受訪者認為是種族,56%受訪者認為與其國籍有關,而39%受訪者認為財務狀況亦是一個重要因素,67%受訪者在由於香港的歧視或不平等待遇而感到壓力上評4分(即非常大壓力)或更高分數。調查亦發現,受訪者作為有色人種(Colored People),不論他們是什麼性別、是否精通英文或廣東話、是否在港居住較長時間、是否香港身份證持有人,甚至是不同種族之間,他們的居住經驗也沒有因上述因素而有差異。

近六成受訪者從沒聽說過《種族歧視條例》

此外,近六成受訪者從沒有聽說過《種族歧視條例》,而現有的法定機構如平等機會委員會(EOC)及地產代理監管局(EAA),在支援少數族裔或尋求庇護者方面非常局限。在尋求上述兩個機構協助的30名受訪者中,只有16人認為有幫助。調查數據顯示,少數族裔及尋求庇護者並沒有充分了解他們的權利,而平機會亦沒有做好向他們提供有關其權利方面的信息工作。

印裔婦人:業主擔心我們會在屋內煮咖喱

一名印度裔婦人與丈夫在香港居住了超過6年,她指曾有業主得悉他們是印度裔後,竟擔心他們會在屋內煮食咖喱而引起氣味問題,「我感到自己不受歡迎」。另一名在香港居住10年的Grace(化名)同樣表示在尋找居所時遇到困難,「由於我們不懂說廣東話,很難與業主溝通,只能盡量向他們表示友好的態度」,惟最後他們只獲對方提供環境惡劣的劏房居住,廚廁位置非常接近,加上廚房沒有窗,天花板亦經常漏水,造成衛生問題。另一名難民Mr. A(化名)滯留在港已16年,「每當我表示自己從非洲來,對方都會說:對不起,我們沒有房間出租」,但若他向對方表示自己從美國來,待遇則大不同。

促政府為業主提供誘因出租單位予少數族裔

組織代表認為政府應採取積極態度消除種族歧視情況,例如在學校教育學生尊重多元文化,亦建議政府向尋求庇護者及難民賦予工作權,或增加他們的租金補貼,以免他們尋找住所時陷入財困。政府亦可向業主提供獎勵計劃,例如免徵物業稅,鼓勵更多業主向尋求庇護者和難民租出住所。同時促請政府應考慮租金管制,控制租金不受控地膨脹。

融樂會總幹事:被拒租屋最大原因非預算問題

香港融樂會總幹事張鳳美指,根據《2016年人口普查報告: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人士》(居住在劏房的人士)的數據,少數族裔總人口(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中有超過10%的人居於劏房中,相對於本港華裔居民只有2.7%居於劏房,南亞裔( 6.5%)和菲律賓裔(2.1%)是居於這類劏房中最多數的族裔。她引述部分個案指,被拒租屋的最大原因並非預算問題,「有些個案每月可負擔租金2.5萬元,也找屋找了兩個月,甚至曾經發生同一日內,本來有10個可出租單位選擇,得悉租客是印度裔人士後,只剩下2個可出租單位選擇」。

《種族歧視條例》不包括國籍歧視

Hong Kong Refugee Ministry Group發言人Hans Lutz表示,根據《種族歧視條例》,目前尚未有防止國籍歧視的保護措施,平機會在其2016年的《歧視條例檢討意見書》中亦指出,這是一個重大漏洞,亦有業主得悉這個漏洞,故拒絕出租單位時,會向對方查問「你的國籍是什麼」,來避免自己涉及種族歧視字眼。由於已有充分證據表明不同種族的群體面對關於國籍的歧視,缺乏這種保護並不符合國際人權義務,促請立即修改《種族歧視條例》,保護他們免受國籍歧視。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促請地產代理監管局提供清晰指引予經紀,防止他們以不懂說英語作藉口來推搪為少數族裔尋找合適居所。(鄭子峰攝)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即使本港制定了《種族歧視條例》,種族主義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普遍存在,雖然住屋是人類的必要需求,但香港大部分少數族裔在滿足這個基本需求時,仍遇到不少困難,他認為平機會及政府均有責任調查問題,以及找到解決方案。張超雄亦促請地產代理監管局提供清晰指引予經紀,防止他們以不懂說英語作藉口來推搪為少數族裔尋找合適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