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夫兩度強姦同事女友 妻還幫忙恐嚇 欲付3000台幣「當無數」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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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王姓人夫自稱替同事的女友找工作,約她回家卻2度硬上,不顧女子哭喊拒絕,硬扯掉內衣褲性侵得逞,事後還瞎扯彼此是你情我願,女子痛斥內心害怕又生氣,王事後還和妻子強勢要和解,甚至說要「3000元(台幣,下同)一筆勾銷」,揚言反控她通姦等,法院依2個強制性交罪判王5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王2018年7月6日假借要幫女子找工作,就邀她到租屋處獨處,並趁機表白還邀約發生性行為,女子拒絕卻慘遭王壓上床扯掉衣服硬上得逞,之後王淫意未消,隔了2個小時再次對她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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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女子第1次遇害就傳訊息給男友求救,回家又哭泣訴說,可見心中受到創傷與恐懼,採信其證詞。

法院審理後,不採信王男辯詞,認為他為一逞私慾,不顧女子意願硬上2次,造成對方內心痛苦,犯後還飾詞狡辯、態度不佳,但最終有達成和解,依2個強制性交罪各判4年2月、4年2月,應執行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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