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反食品浪費法草案提請審議 「吃播」暴飲暴食最高可罰10萬元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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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周二(22日)召開第一次全體會,《反食品浪費法草案》首次提請會議審議。草案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應主動提醒消費者防止浪費食物,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選擇;製作暴飲暴食等影音或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共32條,分別對反食品浪費的原則、要求、政府部門職責等作出規定,包括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反食品浪費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每年向社會公布反食品浪費工作情況;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應加強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用餐規範,加強管理。公務活動用餐應推行標準化飲食,科學合理安排用餐數量和形式。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主動提醒消費者防止浪費食物,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要合理確定餐食的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的選擇。若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並拒不改正,可處以1000元至1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餐飲服務提供者亦可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餘垃圾的相應費用。

內地近期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吃播」更被指是浪費糧食。草案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網絡影音平台等禁止製作、發布、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信息。若違反規定會責令整改,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將處1萬至10萬元罰款,並可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此外,草案又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建立捐贈需求對接機制,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向有關社會組織、福利機構、救助機構捐贈尚在保質期內可安全食用的未售出食品,既解決食品浪費問題,也盡可能幫助更多有需要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