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強姦女按摩師案 法官到養生館實地視察 因這些理由判無罪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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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鄭姓男子去年到台北市某養生館付3000元(台幣,下同)與按摩女郎從事性交易,被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法院審理,鄭否認性侵,法官調查,被害人供述前後不一,過程中不但沒有呼救,還喝了酒醉倒在鄭的身旁,鄭罪證不足,判他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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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被害按摩女對如何被性侵的細節,警詢、偵查、審理證述都不一致,另,養生館工作人員也證稱,並沒有目睹鄭與被害人性交。

法官到養生館現地勘驗,發現在包廂內如果以正常的聲量談話,包廂外可清楚聽到聲音,被害人在案發當下沒呼救、沒逃跑,甚至喝完酒後,還在包廂內睡著,研判被害人指述與常情不符,認定鄭犯罪嫌疑不足,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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