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紫外線消毒器4款殺菌率達99.9% UVC會加速塑膠玩具老化

撰文:李紫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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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冠肺炎的出現,港人更注重物品消毒,市場上亦湧現了不少紫外線殺菌消毒器,聲稱可為手機、玩具、甚至是門柄、升降機按掣、廁所板等進行消毒,因此在疫情期間備受家長青睞。消委會是次揀選並測試了市面上8款較常見的便攜紫外線(UVC)殺菌消毒器,當中6款存在對人體產生傷害的風險。

UVC殺菌試驗表現理想

消委會是次測試的8個樣本的紫外線皆為紫外線UVC,UVC對人體的影響主要是眼睛和皮膚。不過,UVC的穿透能力不高,大部分UVC會被人體表層死皮吸收,若劑量不高,對皮下組織的影響較少;但對於細小細菌和和病毒,紫外線就能穿透它們,並有足夠能量破壞其遺傳物質,導致其死亡或不活躍。

技術人員分別以金黃葡萄球菌、克雷伯氏肺炎菌及甲型流感病毒H1N1作為試驗菌種及病毒,試驗距離及時間是按樣本的包裝或說明書上的聲稱/建議資料而定。結果大部分樣本於殺菌試驗表現理想4款殺菌率達或超過99.9%。

按圖即睇8款紫外線殺菌消毒器測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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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體產生傷害的風險

現時國際上未有專為便攜紫外線殺菌消毒器而設的安全標準,故消委會參考空氣清新機的國際標準IEC 60335-2-65中有關紫外線裝置的輻射要求,量度使用各樣本時其周邊位置的紫外線輻照量,以評估樣本會否有機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在8個樣本當中,6款存在對人體產生傷害的風險,包括四款可手持式紫外線殺菌消毒裝置;一款紫外線殺菌消毒盒於盒蓋完全打開時,其紫外線燈仍然開啟;一款紫外線殺菌消毒盒蓋可移離消毒盒作手持使用的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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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不平有重疊會影響UVC照射消毒成效

無論是消毒盒或是手持式消毒裝置,其照射範圍均有限,而消毒盒內可能會有「死角位」,當物體的某些位置不在「有效照射範圍」時,所接收的UVC劑量會較少,有機會出現消毒效果不佳的情況。若使用手持式消毒裝置消毒大面積物品時(例如電腦鍵盤、平板電腦、門柄或衣物外套等),由於需逐小範圍進行照射消毒,有機會遺漏了一些範圍,用者又可能會因為沒有耐性,只是隨意把消毒器輕輕掃過物件表面,以至照射時間不夠,或距離不夠近而未能達到消毒效果,造成錯誤的安全感。UVC只能消滅病原體,不可除污。若物件有明顯的污垢及其材質許可的話,例如是手機屏幕,用一般的清潔及消毒方法例如用濃度約75%的酒精或稀釋漂白水抹拭,既快捷又全面,也不怕遺漏消毒任何罅隙。

UVC需避免照射塑膠

家長需留意並非所有物件都適合以UVC照射的方式消毒,較需關注的是塑膠產品,尤其是聚丙烯(PP)、低密度聚乙烯(LDPE)、橡膠等產品若長時間受到紫外線照射,或會加速材質的老化,如變形、變脆、顏色改變等。同時,紫外線也有可能令牆身油漆、照片、衣物、布料等表面出現顏色變化。世界衞生組織(WHO)指紫外線會刺激皮膚和眼睛,並警告消費者不要使用這類產品來消毒雙手,或人體任何部位的皮膚。

家長選購時亦要留意,「紫光」不一定是UVC,市場上便攜紫外線殺菌消毒器品牌和款式林林總總,有部分產品放射出的不是 UVC 而是UVA,甚至只是紫光。無論是使用不當導致效能下降,或是使用了沒有實際消毒功效的產品,都有機會造成虛假的安全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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