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告梨|有塊葉也算侵權?企業以大欺小還是被山寨嚇怕了

撰文:日本設計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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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個水果商標,Apple蘋果公司最近和人幹起來了!侵權這種事,蘋果不能忍!讓我們來看看,究竟是誰這麼大膽?

去年8月,蘋果起訴了Prepear(編按:它是一個食譜App),因其梨形logo與蘋果logo「過於相似」。蘋果的原話是這樣的:「梨圖標將『導致蘋果商標的獨特性受到削弱』 ,並使消費者難以區分Prepear和Apple的商品和服務,Apple認為這違反了《蘭納姆法案》(美國現行商標法)。 」

看到這裏,相信大家都和日站君一樣黑人問號?這「過於相似」的解讀是不是有點問題?除了同樣是水果,我真看不出來哪裏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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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一個字,難!

判斷商標是否侵權一個重要標準,就是是否對群眾認知造成「概念混淆」,從中獲利。就像是民間傳言,最賺錢的法子,都在刑法裏。這樣的重要標準,也成了山寨者們的擦邊參考。

知識產權審判一方面要注重權利保護,一方面也要注意防止過度維權。就像蘋果告梨,請問「度」為何物?你覺得呢?

(編按:事發6個月後,這個提供食譜儲存服務的應用程式已與蘋果達成解決方未,Prepear同意改變標誌上葉子的形狀,它不再是橢圓形,面是其中一條邊是直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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