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黃嘉威認性侵4少女 取男友視角藉機摸胸臀 更用上震動器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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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涉透過社交平台認識4名少女後,藉詞找模特兒誘少女到賓館拍性感照片、甚至裸照,再趁機施予侵犯,包括要求對方口交、以教擺性感姿勢及拍「男友視角」為由摸胸摸臀,更曾使用震動器,4名少女當時年齡只有約13至16歲,黃與其中一名15歲少女性交時,更設置隱藏鏡頭拍下過程。黃嘉威今日(5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18罪,法官先為他索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再作判刑,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

被告黃嘉威(39歲)今日承認共18項控罪,包括7項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6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1項企圖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3項非禮罪及1項與16歲以下兒童進行非法性交罪。案件涉及4名女事主,她們事發時年齡界乎13歲至16歲,案發時間為2014年至2018年間

穿衣拍至脫衣再蒙眼口交

案情指,女童A在13歲時認識被告,被告聲稱自己為攝影師,並邀請A作為模特兒。及後A被約到賓館,被告起初拍了一些A衣著整齊的照片,後來被告要求A穿上露出胸部及私處的性感內衣,更教A擺出性感姿勢,被告繼而叫A脫光衣服,拍下A的裸照。被告其後蒙著A的眼睛,著A替他口交,又抓住A的手碰他的下體。

知A與男友性交也作同樣要求

被告食髓知味,及後多次約A見面,期間要求A替他口交,更曾使用震動器。當A年滿16歲,被告得知A開始與男友發生性行為後,亦作同樣要求,男友後來發現A與被告的對話,才揭發事件。警方在被告的電腦,發現涉及A的口交及手淫片段。被告在警誡下稱曾想與A發展情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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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擺性感姿勢趁機摸摸臀

警方拘捕被告後,另發現3名女事主B、C及D,被告同樣以找模特兒為由,分別誘3人到賓館拍照,被告遊說B及D穿上性感內衣拍照,二人更被拍下裸照,被告又曾在拍照過程藉教B及C擺性感姿勢,趁機摸胸及摸臀部。

隱藏鏡頭拍下與事主B性交經過

被告在其中一次與B的會面期間,與她性交,但B當時只有15歲,被告更以隱藏鏡頭拍下過程;與D全裸在浴室拍照時,被告亦藉詞要拍攝「男友視角」,觸碰D的胸部。

朋友讚被告是好人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莫大悔意,又呈上達109封求情信,當中朋友讚揚被告是好人,相信事件會影響他的前途。辯方也承認事件涉多名事主,犯案時間長,案情嚴重,但仍冀可輕判。

案件編號:HCCC2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