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市監局責令阿里巴巴停止違法行為 並罰款182.28億人幣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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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市場監管總局表示,責令阿里巴巴集團﹙9988﹚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人民幣﹙下同﹚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同時,該局按照《行政處罰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圍繞嚴格落實平台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台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並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阿里巴巴2020財年淨利潤1,492.63億元,罸款金額佔該年利潤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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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20年12月,中國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立案調查,包括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台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

調查表明,阿里巴巴實施「二選一」行為排除、限制了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的競爭,妨礙了商品服務和資源要素自由流通,影響了平台經濟創新發展,侵害了平台內商家的合法權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構成《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禁止「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