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李彩華合約糾紛中絕處逢生 北漂搵辛苦錢:注定要靠自己

撰文:朱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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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大海工作,遇上抽空客串拍攝新戲《一夜再成名》的李彩華(Rain)。
33歲,出門在外還帶着爸爸媽媽陪在身邊,我問她,2009年和寰宇解約以後為什麼再沒找個經理人?沒想到就這麼打開話匣聽她倒起苦水。
14歲開始做模特兒,17歲加入金牌娛樂打着「超芝(張栢芝)趕琳(陳慧琳)」的旗號被力捧,沒想到,那一年恐怕就是李彩華至今在香港娛樂圈的唯一一個事業高峰。從此,經理人公司換了一間又一間,不是被雪藏就是被打壓,要不然就是夾在老闆和老闆娘的離婚戰裏做磨心,解約債項揹了一筆又一筆,另外還得要還父親的街數,一直還債還到獨立身北上拍劇,才總算憑國產劇《回家的誘惑》翻身。
外傳這些年,她坐擁8,000萬資產晉身富婆行列,李彩華卻苦笑那是長年累月拍了幾百集電視劇的辛苦錢,「是命中注定,我靠不得別人,只能靠自己!」
攝影:梁碧玲

年紀輕輕的Rain,一副歷經滄桑的模樣,原來入行頭10年處處碰壁,就是原因。

久違了的李彩華,出現在港產片的記者會上,我看到她自己和好幾個記者行家一樣雀躍。Rain說自己出道早,好多香港記者看着她長大,這一路走來一波三折,好幾役,也都多虧幾個相熟的記者落筆相助。

「我沒有靠山背後也沒人撐,幾次解約,也有記者幫我說話;前度揪着我不放,好在很多記者朋友看着我長大,知道我為人;然後是對上一個經理人,合作不下去就到處放話說我欠她佣金,多得有記者找到不止一個苦主,證明說謊的不是我……」

我總覺得年紀輕輕,Rain怎麼好幾年前就一副歷經滄桑的模樣,原來入行頭10年處處碰壁,就是原因。

那年頭,李彩華被人捧得高高,但她說年代久遠,並且維持了沒多久,印象着實不深。

力捧新人,二打六命

特別記得自己剛入行做記者的年頭,李彩華被人捧得最高:整版的報紙雜誌唱片廣告、巴士車身整幅海報、電影演出一部接一部,然後在還沒拆遷的北角邨,為她和林峯度身訂做的愛情電影《別戀》開鏡,全行記者蜂擁而至,又pure又true的Rain到場時被經理人公司大員前呼後擁,好不威風。

「有嗎?我都不記得了!」16年前的入行蜜月期,Rain說年代久遠,並且維持了沒多久,印象着實不深,「可能那時候年紀太小,不知道怎麼回事。我沒想過什麼叫力捧、什麼是飄飄然,巴士廣告我也沒覺得了不起,因為中學開始拍廣告,早就適應了。我只當它是打一份工,還以為那個年代,Paco好歹也是金牌經理人,被他簽作旗下,應該沒什麼太大的挫折……」

用現在的話說,16歲的李彩華當年甚有仙氣,本來被經理人黃柏高發掘做陳慧琳接班人。誰知道金牌經理人的如意算盤也敵不過旗下一姐唱反調,沒多久,力捧就成了雪藏,「我不想把別人扯進來,但是我知道公司真的有人不喜歡我這個新人。慢慢的,明明有戲找我,公司說我沒期;明明接了廣播劇和她演兩姊妹,轉過頭變成二打六;最難受的時候,是好幾個月沒工作每天睡醒閒坐在家,結果打開電視看到沙士那年的1:99演唱會,全行的人幾乎都在台上,還是沒有我……那一年我才19歲,覺得自己很慘:我真的有殺傷力嗎?我真的得罪了誰嗎?」

和金牌娛樂成功解約,是靠前寰宇娛樂老闆娘趙雪英出手。雖然最後轉投寰宇一樣沒有好結果,Rain說,入前東家的最大得着應該是認識了前林太這個貴人,「2004年拍《功夫足球》認識趙小姐,轉投寰宇的頭幾年,工作機會不少,可惜好景不長,林先生(小明)和她搞離婚,趙小姐沒權過問藝人管理工作以後,我的工作也大不如前。」

離開寰宇以前,疑似有人提出讓李彩華陪富豪出埠,差點鬧上法庭,Rain理直氣壯說都是事實,「沒有什麼好怕,都是白紙黑字落過口供紙……本來林小明說無論如何不會讓我解約,好在有趙小姐,最後和林先生的離婚條件,其中一個就是讓我賠錢解約。」

還債,還債,再還債

和金牌解約,要賠6位數字;和寰宇解約,再賠二百多萬;再加上打從出道起,就要幫父親還生意失敗的街數和賭債,入行頭10年,李彩華說她的生活,就是還債,還債,再還債。

去哪兒,都愛把媽媽帶在身邊。不管是不是注定來還債,李彩華都說為了家人,心甘情願。

「賠金牌的錢,我頭幾年給寰宇開工邊做邊還;欠林太的二百萬,陸陸續續一直還到前些年;至於爸爸到底欠了多少錢,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出糧有多少,全都交給媽媽分配。入行頭10年,我連提款卡也沒有,隨身只有一張信用卡,每個月簽不了一千幾百又碌爆,原來媽媽只夠錢找最低還款。家人以前喜歡拜神,總說我這一世是來幫他們還債的,這麼說可能會讓爸爸媽媽好受一點,我真的覺得沒什麼,只要能為家人做,我就會盡力做。」

沒錢又沒勢,沒有經理人公司撐腰還到處被打壓,所以Rain說不記得自己紅過、被力捧過,只記得自己是二打六,被人看不起過,「『人情冷暖紙咁薄』是真的,出去拍劇,別的藝人有經理人助手跟着打點,我呢,無主孤魂一樣,什麼都靠自己。遇到好的劇組,知道我沒車沒助手,每次都好心安排我跟大隊一起北上;遇到不好的,有時候連服裝阿姐也欺負人……我不懂為什麼要這麼絕情,善有善報,就當是積德不行嗎?」

Rain說:「這一行,有些人一直順景,有些人紅過以後跌到谷底,我覺得人人都有自己的際遇。雖然總出狀況,不過有趣的是,每次當我以為走到盡頭,又會有曙光出現。」

「2012年我受洗成為基督徒,我覺得每個人的路都是上天安排的,一帆風順也未必是好事,會偏離神。這一行,有些人一直順景,有些人紅過以後跌到谷底,我覺得人人都有自己的際遇。雖然總出狀況,不過有趣的是,每次當我以為走到盡頭,又會有曙光出現。」

北漂這一步,有人說是因為人民幣容易賺,有人說是卑躬屈膝,其實對李彩華來說,就是絕處逢生不得不走的一步而已。

「2009年拍了國產劇《杜拉拉升職記》,拍完製作人特地跟我說『拍得的不錯,下次找你』。這種客套話每個老闆都說過,我從來沒有當真,誰知道第二年她再開拍《回家的誘惑》真的會找我。」

「拍的時候我狀態不好,一身都是病又剛失戀,我的角色本來應該是凌厲的,結果吃了藥暈陀陀又演不好,以為我的事業可以就這麼算了,盤算着是不是該隨便找個人嫁掉,從來沒想過後來這套劇在湖南衛視的收視還厲害過《大長今》!」

經過前度突然說分手這一役,她說再拍戲也就開竅了,說哭就哭。

談戀愛,對歷任男友評價低

《回家》爆紅、身價暴漲、6年間在內地拍了超過20部500多集的電視劇都不在預計之內,Rain本來的計劃是轉行隨便找個人嫁掉……我問她當時有可以嫁的對象沒有?她說當時沒有,現在同樣沒有。

「不但沒有,而且還剛剛分手!我還記得什麼徵兆都沒有,前一個星期回香港還陪我看戲唱歌吃飯,回劇組不到一個星期就收到短訊說分手。從拍戲現場坐車回酒店的路上,一車的人都在睡,就我從頭到尾一直在哭……一直哭到酒店門口,別人醒來問我怎麼回事,我隨便編了個理由:『我最好的朋友死了。』經此一役,再拍戲也就開竅了,說哭就哭。」

那一年,那個遙距分手的前度,正是剛剛和劉明軒離婚未幾又再婚的王傲山,「當年他離婚還賴我是放料人,奇怪了!他離婚我怎麼會知道,為什麼會是我放料?分手的時候我傷心了好久,不過現在覺得,這種人,上天讓我們分開,是運氣!」

李彩華對歷任男友的評價都極低,惟是18歲那年拍電影遇到戲假情真的林峯是例外,「當時是真的puppy love,大家年紀都小,再加上一起才半年就分開了,看到的都是最美好的。」

身邊男伴真真假假換了又換,李彩華對歷任男友的評價都極低,對自己的眼光評價更低:「我常聽說別人翻兜,老老實實,我的那些前任們一個都不可能。33歲,我遇見的人不是暴躁狂,就是愛蒲爛玩,要不然就背着我和其他女人……我是真的覺得這麼多年,自己有點瞎,總是看錯人。謝謝上天,在30歲以後終於讓我開眼。我想這也是上天安排的,想讓我看看這個世界各種各樣的人都有。」

話說18歲那年拍電影遇到戲假情真的林峯,Rain說是唯一一個例外,「當時是真的puppy love,大家年紀都小,再加上一起才半年就分開了,看到的都是最美好的。」

後記:中途轉軚

轉軚後,Rain成為鄭秀文的小粉絲。

十多歲就出道,別人看到的是表面風光,Rain記得的則全是委屈辛酸跌跌撞撞。「小時候被人白鴿眼欺負、拍戲辛苦,最多就是躲起來哭或者打電話給媽媽。」

「我現在真的開始學會反抗,敢為自己出聲,甚至敢幫別人打抱不平,可是當年卻有口難言:家裏沒錢、背後沒人給我撐腰,一己之力太薄弱,公司有公司的安排,我沒有權利say no……現在回想起來,還是覺得有些心傷,那個大家姐本來是我偶像,被她這麼打壓我蠻傷心的,結果『轉軚』去喜歡Sammi。」

不說不知道,原來這個歌迷原本是另一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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