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直擊|怎樣才可以在奧運拍照? 被偷相真的很不開心呢

撰文:高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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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屆奧運,香港運動員成績突出,14天的奧運會完成了一半,港隊已獲一金二銀。奧運會成為熱潮,運動員人氣急增,到底人人都Like & Share的奧運照片,是從哪裏來的?
01體育記者高詩琦、楊宇翹現場直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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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伍家朗未能進入16強,周四(29日)晚上,我們的行程突然沒了。今屆奧運因防疫關係,記者不可隨意採訪,必需在前一天下午4時前申請翌日想採訪的賽事,靜候是否獲批,所以家朗在小組賽落敗一刻,我們已無法再註冊即日其他賽事。行家四散,有些決定留在羽毛球場看晚上的比賽,筆者則回到主傳媒中心(MPC)整理照片和稿件。

這是游泳館的內場拍攝位置,容易拍攝泳手上水後的表情。(高詩琦攝)

今屆奧運在香港的關注度相當驚人,整個Facebook和instagram滿滿的奧運消息,大量平日不太分享體育消息的媒體、專頁和KOL等也加入行列。社交媒體散播速度快,香港運動員獲得如此廣泛的關注、甚至擁有這麼高商業價值,當然是喜訊。不過,不時有同在東京的行家吐苦水說作品被盗用,例如有男士潮流生活平台直接將有機構水印的照片發布,還賺得很多回應,最後行家工作的媒體在照片上打上更顯眼的水印,犧牲可觀性,卻是逼不得已。

作為「普通攝影師」,要向大會領取一件卡其色攝影背心,拍照時必需穿着;前方穿藍色背心的就是「POOL攝影師」,這位G字頭號碼的應是Getty Images攝影師。(高詩琦攝)

在未獲允許下,利用別人的作品或是運動員的名氣去提升自己的品牌價值或是人氣,先不說法律問題,也難免令人難受。其實,若未能派員親身拍攝賽事,最好的做法就是購買通訊社的照片,當然大多只能用作出版用途,商業用途則要視乎合約內容了。以東京奧運指定攝影代理Getty Images為例,一張適合網上出版的小型照片約700至800港元,以今屆奧運的人氣帶來的效益,也許不算是十分高的成本。

說到這裏,不是要吐什麼苦水,照片被盗用也只能嘗試按程序處理。但也想分享一下,為何記者被「偷相」、尤其奧運賽事的照片,會特別不快,主因是這機會真的真的很難得,不說今屆因防疫而來的一大堆規例。

到底如何才能在奧運會拍照?基本上,也是按體育賽事的「國際採訪慣例」去做。

第一步:獲得採訪資格

全世界稍有規模的體育賽事,包括香港超級足球聯賽,採訪證都必需事先向賽會申請;奧運會則因求過於供而採取「配額制」,每個國家或地區的奧委會,都會獲發一定數量的(文字或攝影)採訪證,數目由國際奧委會決定,全球總數為6000張。

今屆奧運,香港獲得14張採訪證名額(電視台和轉播商不計算在內),包括6張攝影證(EP)及8張文字記者證(E),由12間獲港協暨奧委會認可的媒體瓜分,港協早在2019年抽籤,定出12間媒體的選證順序,各媒體再即場按排序選擇心儀證件類別。當首輪12間媒體都選擇一次後,由於共有14張證,多於媒體數目,意味順序較前的媒體可在第二輪選擇中,獲得多於一張採訪證。不過由於奧運延期,不少機構的安排都出現變數,有機構放棄證件,令其他本來僅得一張證而順序較前的機構,也可獲兩張證件。

游泳館(東京游泳中心)設有多個攝影位置,這是其中一個「普通」位置,個人感覺這是其中一個不錯的拍攝點。(高詩琦攝)

第二步:能否拍照還要看證件類別?

顧名思義,文字記者證(E)就是只能進行文字記者的工作,包括在比賽會場的傳媒席觀看、報道賽事,以及到混合採訪區訪問運動員。攝影證(EP)則相反,不能進入混合採訪區做訪問,但可以在場地的攝影位置(Photo Position)拍攝賽事,但僅限硬照,絕不能拍攝影片。「拍片」是大型比賽的禁忌,基本上除了直播製作商,無人可拍攝任何比賽片段。

要注意的是,EP證只是攝影證的其中一種,「攝影證」有很多類別:

Pool攝影師:可說是「特權階級」,穿藍色攝影背心,能隨時在「FOP」(Field of Play,內場區)等最佳位置拍攝。Pool有4類,先是「國際奧委會指定攝影團」,即「4大通訊社」,包括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和新華社;第二類是「日本奧委會攝影機構」,即是共同社;第三類是奧運各項目的國際協會(IF);最後一類是國際奧委會官方攝影代理,即Getty Images。

除了以上機構外,其他都是穿卡其色攝影背心的「標準攝影師」,種類繁多:

EP:國際或地區新聞社、日報、體育報、雜誌或網站的攝影師

EPs:跟EP一樣,但是專責一個項目的攝影師

EPx:東京都以外,協辦城市媒體的攝影師

普通拍攝位置有時會有點障礙物,例如這裏有個玻璃圍欄,照片上也出現了黑影。下方的鏡頭屬於內場區的攝影師,可以見到能輕鬆拍到選手大頭。(高詩琦攝)

第三步:有證也不是萬能

但有了證件,不等於可以隨意在奧運拍攝比賽。

首先,今屆奧運由於防疫考慮,每場賽事的採訪名額都較原定削減一半,所有記者和攝影師都必需在賽前一天的下午4時前,登入特定系統申請採訪資格,不一定獲批。通常攝影名額較少,申請被拒的機會也較高。

即使申請獲批,要佔得好位置拍攝,不是單單早到就行,在一些限制較多或較受歡迎的賽事,需要預早去領取能進入FOP的證件,才能在最佳位置拍攝。

而且不是所有賽事都能隨意申請。有些HDE(High Demand Events,高需求賽事),包括游泳、田徑、網球和體操的決賽,都要另外領取門票入場,其一是透過地區奧委會領取,但這幾天的經驗是必定不夠分;其二是比賽當日一大早回到主傳媒中心碰運氣,何詩蓓的兩場游泳決賽,也需要領取這些HDE門票。

要拍攝高需求賽事,必需提早領取門票,這兩張都是游泳的傳媒票。左邊是一張能進入內場區(FOP)拍攝的門票,右邊則只能去Photo Stand(高層拍攝區)的G區。(高詩琦攝)

必要之惡?香港體記模糊了「文記」和「攝記」

麻煩歸麻煩,但以上提及的規矩在體育大賽非常普遍,例如文字記者和攝影記者職能不重疊,是非常基本的安排。

這又引伸出香港一個現象了。在大部份國家,體育記者是一門專業,許多記者都只會跟進一個項目,若以足球或籃球為例,很多時一個記者只會跟進一支球隊,甚至一個機構有兩名記者跟進一支球隊。體育攝影師也是另一門專業,好些攝影師更只會拍攝一個項目,一級方程式賽車攝影師Darren Heath便專門拍攝F1超過30年。香港恰恰相反,大部份體育記者都必需「文攝合一」,即包辦攝影和文字採訪,很多時更要拍攝影片,甚至剪接、簡單設計等;加上香港過往在奧運的參賽人數不多,一間機構多數只得一張證件,即使抽得攝影證,也只能讓一位能包辦攝影和稿件的記者採用。以體育在本地傳媒的地位和價值,這是難以改變的現況。有關體育的價值是另一個很大的話題,在此不再多談了。

在奧運工作期間,不難見到別國攝影記者的專業和專注,毋須在拍照同時,想方設法用最快速度跑回傳媒中心放低攝影器材、再跑到採訪區做訪問。當然,包辦攝影和稿件其實很有趣,能親身在奧運會拍攝、訪問自家運動員,每每感動也榮幸,但心底裏也會期望,由今屆奧運開始,香港的體育產業更發達、更多運動員受「明星級」關注和擁有自己的價值、體育從業員能憑「體育專業」餬口、然後未來香港媒體獲得更多採訪證,讓「文字」和「攝影」各自都做到最好。

何詩蓓奪得奧運銀牌後,這張照片多次被各方使用。這是2017年前往台北採訪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時拍攝的,在此,我們要向攝影同事梁鵬威送上一個大大的credit。(梁鵬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