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員工心口痛沒打針被炒 平機會接查詢:視乎個案或可提訴訟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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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航空早前指從10月1日起,所有進入香港國際機場禁區範圍工作的國泰駐港員工及外判服務供應商,均必須已接種疫苗。國泰航空上周確認,已解聘未有提交醫療原因豁免證明的機組人員。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於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指,截至8月底,共收到129宗涉及接種疫苗上遭受差別待遇的查詢,另外有8宗相關投訴,當中包括國泰員工。他指,若有員工因醫學理由未能達公司要求打針,並因此受差別待遇,可以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將視乎個案情況,考慮介入調停,甚至提出法律訴訟。

港府表示,企業要求員工打針,是希望疫情爆發時保護員工,以及避免公司運作停頓,其中特別高風險的工種包括機場員工。(資料圖片)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於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指,截至8月底,共收到129宗涉及接種疫苗上遭受差別待遇的查詢,另外有8宗相關投訴,當中有國泰員工查詢。

他指《殘疾歧視條例》的間接歧視條文,若有員工因健康理由或醫學情況,未能達到公司列出的要求,包括接種疫苗,並因此受差別待遇或歧視,他們可向平機會查詢或投訴。平機會將視乎個案情況,若有合理理據作申訴,平機會考慮介入調停,如安排雙方會面協議,或可能提出法律訴訟。

他指,公司強制員工打針前,應考慮措施對於工作上是否必要及合理。就算有工作上的固有要求,亦要看員工方面能否提供合理健康或醫療證明未能打針,而有關文件非向公司證明員工患病,而是證實他的身體狀況未能接種疫苗。如果員工未能提供證明,資方應先考慮合理調配其他崗位,若相關安排為公司構成不合情理的困難才考慮解僱。

有國泰員工指,已向公司交心電圖,最後仍被解僱。(資料圖片)

國泰員工曾心口痛入院 交心電圖仍被解僱

有被解僱的前國泰空中服務員於節目指,6月底曾因心口痛入院,其後懷疑心肌有問題,因醫生仍未能確定病因,未能發出豁免打針的醫療證明。她其後向國泰提交心電圖,並向公司經理解釋情況,當時對方僅要求她向公司更新情況。至9月1日,她收到國泰發出的第一封解僱通知,因她未有接種疫苗,亦沒有有效醫生證明。

其後她指國泰曾聯絡她問及打針意向,她當時有向對方表明醫生現時未能確定病因,不過國泰方面指未能等到她於9月底覆診後才作決定,又引述對方指「你份工好危危乎」。

她指,自己不抗拒打針,只是擔心接種疫苗會進一步影響心臟問題。她指國泰未有提出讓她接受公司醫生的檢查,或調往其他非前線的工作崗位等,批評國泰「一刀切」解僱,做法不近人情。她將會向勞工處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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