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12歲男童為陪患癌嫲嫲最後一程 入稟告贏父親成功爭取打疫苗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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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一名12歲男孩為能探望病入膏肓的祖母,因此想接種新冠疫苗,身為反疫苗人士的父親卻不予同意,讓男孩為此把父親告上法庭,在日前獲判勝訴。

《每日郵報》與法新社報道,這宗父子為疫苗對簿公堂的事件發生在北部城市格羅寧根(Groningen),也是荷蘭首批此類案件之一。據報道,荷蘭國內12至17歲未成年人可選擇接種疫苗,條件則是父母雙方點頭。在本案中,男孩的父母已經離異,儘管母親同意了,父親卻不肯。

圖為一名少年2021年6月在波蘭接種新冠疫苗,此為示意圖(Getty)

荷蘭法律規定,就算父母無法同意,法官也可做出符合孩童最佳利益的裁決。格羅寧根地方法院的特隆普法官(Judge Bart Tromp)接受這位不具名男孩的主張,認為他接種疫苗會降低傳染祖母的機率,基於「涉及疫苗接種的利益,特別是這位未成年人的利益」,批准男孩有權接種疫苗,也因為他的利益比起父親委任律師的任何可能上訴都更為重要,因此裁定男孩「立刻」獲得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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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道,特隆普法官21日做出判決,但判決書直到23日才被公開。判決書指出,男孩的父親不相信疫苗或新冠病毒檢測,拒絕允許兒子接種疫苗,「這位男孩想接種疫苗,因為他不想被傳染,也想限制傳染他人的機會。更重要的是,他的祖母正受轉移性肺癌(Metastatic Lung Cancer)折磨,處於生命的最後階段」。

判決書指出,「這位未成年人想花盡可能多的時間陪伴她,但是他沒有接種疫苗。他害怕自己或許傳染他的祖母,也確信他要是這樣做了,就會危及性命」,並指男孩「發現跟自己父親溝通很難,覺得他的懇求遭到置若罔聞」。

據指出,男孩的父親主張疫苗「仍是處於試驗階段」,可能會有「長期會讓生殖器官面臨巨大風險」,但法官指似乎沒有此種擔憂的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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