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關|廣東10月試行來港商務簽註 下一步推動兩地人員工常往來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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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移民管理局今日(29日)發出公告,宣布10月11日起,廣東省內企業機構工作人員及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前往香港從事商務活動,可向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赴香港商務簽註;下一步將根據疫情形勢變化,推動有序恢復內地與香港人員正常往來,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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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管理局表示,因應港府9月15日起推行「來港易」,供身處廣東省、澳門的非港人來港後豁免檢疫,局方決定在廣東省試行恢復內地居民辦理赴香港商務簽註,為赴港從事商務活動人員提供出入境便利,但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及申請前14天內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除外。

出入境管理局表示,在廣東省試行恢復內地居民辦理赴香港商務簽註,是落實中央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支持本港加快恢復經濟發展的務實舉措。出入境管理局下一步將根據疫情形勢變化,調整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推動有序恢復內地與香港人員正常往來,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

然而,由於此次試行仍在「來港易」框架下,意味由香港返回內地的隔離政策並沒有改變,即入境後需接受14天隔離醫學觀察和7天居家健康監測。如果其在深圳有住所,入境後可向所在的健康驛站申請「7+7+7」隔離醫學觀察和健康監測(即: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

《香港01》製圖

▼「來港易」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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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港易」名額每日限額2,000個,預約成功人員持有效赴港證件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深圳灣口岸、港珠澳大橋口岸前往香港,入境後享有豁免檢疫,但需進行最多六次強制檢測。香港居民則可經「回港易」返港,入境後毋須檢疫,但同樣需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