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澳門:滅活疫苗適合接種年齡即日起下降至年滿12歲人士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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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根據行政長官批示,新型冠狀病毒滅活疫苗適用人群由年滿18歲下調至年滿12歲,今日(18日)生效,相關人士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可由即日起開始可為相關人士預約接種。應變協調中心同時提醒未滿18歲人士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須取得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同意。

澳門即日起下調滅活疫苗適用年齡至12歲。(澳門新聞局Facebook)

澳門目前為市民提供兩款疫苗,分別是屬滅活疫苗的國藥疫苗及屬mRNA 疫苗的復必泰疫苗,前者原本適用接種人群為滿18歲人士,後者則為滿12歲人士。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今日宣布,根據第15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新型冠狀病毒的滅活疫苗適用人群,由年滿18歲下調至年滿12歲。

應變協調中心指,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8號行政法規《防疫接種制度》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批准滅活疫苗適用於年滿12歲且未滿60歲人士,以及健康狀況良好及暴露風險較高的60歲或以上人士;而mRNA 疫苗則繼續適用於年滿12歲人士。

未滿18歲須取得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同意

應變協調中心又表示,有關批示今日生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可由即日起開始可為相關人士預約接種,同時亦提醒未滿18歲人士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須取得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同意。

香港暫仍只容許18歲以上人士接種滅活疫苗

香港方面,當局暫時只容許18歲或以上市民接種滅活疫苗、在香港為科興疫苗,因有關青少年及兒童注射科興疫苗的第三期臨床報告仍未出爐,衞生防護中心的科學委員會曾建議不要再拘泥第三期報告,促請政府向科興索取更多數據,以便讓負責審批的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審視,以決定應否下降接種年齡至1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