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母和弟發生關係再被弟強姦 11名受害人親述被近親性侵經過

撰文:李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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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被誰性侵犯,都會為受害人帶來終身的傷害。更何況,加害者是你身邊的親人?近日,韓國時事節目《有關者外禁止說話》訪問了一班曾經被親人性侵犯的受害者,親述被侵犯的經過和感受。她們之所以會這麼勇敢地公開自己的經歷,只是因為希望政府可以撤銷「公訴期時限」。

根據韓國警察廳的資料,在過去4年間,韓國有多達3000多宗與家庭性暴力相關的案件,平均每年700多宗,而未申報的肯定有更多。2020年10月,由11名曾經被親人性侵犯的受害者共同創作的書本《雖然想死但仍想活下去》出版,作者年齡介乎30至50歲,當中有人被逼與爸爸發生性行為,有人被哥哥脫褲子摸下體,有人目睹媽媽與弟弟發生性行為後再被弟弟強姦。

《雖然想死但仍想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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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於將這些可怕的經歷向眾人訴說,為了只是懇求韓國政府能將「公訴期時限為10年」的規定取消,即由案件發生時間起計,必需在10年內起訴加害者的規定。不少受害人小時候都不敢舉報親人的惡行,但當他們長大成人、有能力為自己爭取之時,公訴時限卻已過去。所以,受害人希望藉著這本書的內容,引起社會的注意,令他們更有力爭取將這個規定取消。

MBIG NEWS畫面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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