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務員必須在2月16日前接種疫苗 否則不能上班

撰文:王潔恩
出版:更新:

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據了解,政府將規定所有公務員要在2月16日前接種疫苗,否則不能上班,《香港01》正就事件向公務員事務局查詢。另外,有部份機構表示會將跟從或研究政府做法,要求員工須接種疫苗才可進入公司範圍,包括市建局、旅發局。
翻查資料,早前國泰、港鐵亦曾發出通知,要求員工必須在限期前打針,並拒絕再接受以檢測證明作代替。

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政府早前宣布擴大疫苗氣泡,並在下月24日落實。(資料圖片)

▼1.7第二個新冠疫苗流動接種站在黃大仙啓用▼

+14

餘2%政府僱員無醫生紙又未打針

據了解,政府將要求所有政府僱員在2月16日前打針,否則不能上班。目前有97%政府僱員已接種疫苗,1%因健康理獲准不打疫苗,只餘2%無醫學豁免而未打針。

資料顯示,政府在去年12月21日已宣布,將會在2月中在政府大樓及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屆時所有因工作相關目的進入上述處所的政府僱員,均需出示新冠疫苗接種證明,而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的政府僱員則除外。

▼洪為民生日宴初確診43歲女子行蹤▼

建造業議會要求員工打針 否則視作缺勤

據了解,建造業議會亦發通告,要求所有員工在2月15日起必須打針及出示接種疫苗紀錄,才可進入議會的工作地點,當中包括全職、兼職及外判商員工,否則將被視作缺勤,直至接種疫苗為止。

至於因健康理由而不接種疫苗的員工,須提供醫生證明及定期檢測,並要工作時間以外或放取年假進行檢測。

市建局2月中實施 旅發局正研跟隨

市建局表示,將配合政府有關規定,要求所有僱員須要接種了至少一劑新冠疫苗才可進入公司範圍,除非持有有效醫生證明,顯示健康狀況不允許接種疫苗,否則僱員不能以檢測替打針。

旅發局回覆查詢時指出,政府將實施疫苗氣泡,要求員工接種疫苗才可進入辦公處,旅發局正研究跟隨有關安排,以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貿發局則表示,一向以員工安全為首要考慮,並積極配合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日後會繼續監察最新情況,有需要時再調整工作安排。

▼1.9大埔美新大廈D室居民撤離檢疫▼

+8

國泰員工、港鐵員工必須打針

國泰早前已發出通告,從2021年10月1日起,所有進入香港機場禁區範圍工作的國泰駐港員工及外判服務供應商,均必須已接種疫苗;而從2021年12月1日起,於機場禁區以外國泰處所工作及進出的所有國泰駐港員工及外判服務供應商,亦必須已接種疫苗,並由當日起不再接受以檢測證明替代。

此外,港鐵日前亦要求所有員工需於下月23日或之前接種首劑疫苗,才可進入公司範圍,並要在4月30日或之前完成接種第二劑。

東亞領展未有跟隨 惟未打針需兩周一檢測

不過,有部份企業則未有強制員工打針。東亞銀行表示,目前未有要求員工須接種首劑新冠疫苗,方可進入公司範圍。若員工至今仍未接種第一劑疫苗,或獲醫生證明其身體狀況未能接種疫苗,便需要每兩周進行一次檢測。

領展亦表示,並無要求員工必須接種首劑疫苗方能進入公司辦公室範圍,而員工的疫苗接種率已達到92%。未接種第一劑新冠病毒疫苗的員工,由本月起,需每兩星期接受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檢測,並向公司呈交陰性報告,方可進入公司範圍,懷孕的員工可獲豁免

▼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地點 (由2022年1月1日起)▼

+5

公務員事務局:無理拒打疫苗是極不負責任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自疫苗接種計劃開始至今,政府多番強調,作為抗疫隊伍中重要一環和公共服務提供者,政府僱員(即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及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接種疫苗責無旁貸。發言人指,無充分健康理由而拒絕接種疫苗,將會提高辦公處所的感染風險,如出現確診個案,除了因為須暫停該辦公處所的運作而影響公共服務外,更有機會危及身邊的同事和接觸到的市民,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因此政府決定於2月中在政府大樓及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

發言人表示,目前約 97% 的政府僱員已接種第一劑疫苗。政府強烈呼籲仍未接種的員工盡快接種疫苗,並會繼續推行現時便利政府僱員接種疫苗的措施,包括容許僱員在上班時間接種疫苗、體恤處理在接種後出現反應時的病假或假期申請等。

國泰空姐及母親引發的Omicron群組5條傳播鏈。(香港01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