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女友拒絕夾份買樓 男網友嬲到想分手:佢話我想買就我自己供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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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交往若有結婚共識,也會討論買樓話題,規劃未來婚姻生活,不過日前有位男網友抱怨,女友明明收入一直比他高,卻不願意跟他一起買樓,想住自己娘家,讓他氣到想分手,不過網友一看秒潑冷水,反斥原PO「自己想買樓,還想坑女方的錢」。

一名男網友在Dcard以「交往多年後才發現女友很窮」為題,抱怨女友沒有積蓄,不願意跟他一起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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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女友的收入一直比他高,大概接近年薪80萬(台幣,下同),而他以前有學貸要還,一年只能存15萬,終於在去年滿29歲時,還完學貸且換了年薪80萬的工作,因此他和女友透露「自己存到一百多萬了」,問女方目前存款有多少,打算選在北部還是南部買樓。結果女友告訴他「沒有存款,無法買樓」,並告訴原PO:「我不介意你之前那麼窮,願意跟你在一起,有沒有買樓很重要嗎?」女友認為如果在南部的話,她可以住自己外公家,若在北部的話可以住娘家,因此沒有買樓需求。原PO十分生氣,認為女方不存錢,女友則指出「想買樓的是你,那你就要獨立完成,而不是靠女人來完成自己的夢想」。事後原PO氣得想分手,但朋友建議別分,理由是「收入這麼高的女人很難找」,而且女方不會花男生的錢,南部的房子也較便宜,如果自己努力也買得起,不需要跟女友計較。

網友看完後,批評原PO想買樓可以自己賺,直言「她都沒有依靠你,也沒嫌你有沒有房子了,若我是男人,會尊重她的選擇」、「自己想買樓還想坑女友錢」、「奇怪,很多29歲的男生都自己買樓,為何你不行?」、「你自己想買樓的話,她有沒有存款關你什麼事?」、「你窮得時候她不嫌你,現在你反咬她窮?因為她沒有存款可以買樓?」。也有人建議他買樓後可以登記在自己名下,認為這個問題是「雙方理財觀不同」,紛紛回應「理財方面就價值觀問題,她家本身經濟充裕沒任何困難當然沒差,況且她當初不介意妳窮還背債務,那麼何必去介意她有無存錢呢?」、「你自己買樓,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我覺得問題出在雙方價值觀還有未來規劃」、「原PO還是可以買樓,登記自己名下就好,從內容看來女生對房子沒有需求,比較重視活在當下吧!雙方在這方面觀念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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