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拖8年談婚論嫁 見家長始知和男友「真實關係」 女生被迫分手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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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婚論嫁才知不能結婚,活像韓國愛情劇情節!台灣有女生日前發長文分享,指與拍拖8年的男友打算結婚,結果見家長後意外發現她和男友是遠親。媽媽和婆婆一查發現,兩人是「外再從兄弟」,屬血親「六等親」,雖然她聽都未聽過,但在台灣法律限制下兩人不能結婚,只好被迫分手。網民看完帖文簡單總結情況,「對外婆來說是我孫女嫁給我弟弟的孫子」,慨嘆「第一次不知道要勸和還是勸分」,不少人提供建議,認為兩人可不註冊繼續在一起,但也會面對很多親戚壓力。

樓主發現男友是她的「外再從兄弟」,在台灣六等親限制下不能結婚,兩人被家人強迫分手。(《愛的迫降》劇照)

樓主在「Dcard」討論區分享「交往八年才知道我的男友是遠親」,她和男友經歷8年愛情長跑,進入談婚論嫁階段,沒想到正式見家長後卻晴天霹靂,「八點檔演到不想演的灑狗血劇情,竟然會發生在我身上」。雙方家長原本聊得很開心,但她的媽媽不知何故一直問男方家長名字及在美國的住處,「氣氛就開始怪怪的」。

回家後媽媽躲入房間打給婆婆聊了很久,她原以為兩人在談結婚細節,「沒想到一出房門就被投下震撼彈,我交往了八年的人是我的遠親」。原來男友竟是婆婆定居美國弟弟的孫子,「輩分來說叫外再從兄弟,一個聽都沒聽過的詞」,由於她和男友屬於「六等親」,故不能結婚。

女生稱「最後還是接受了,不想讓家人擔心,我們只能說再見」。(《愛的迫降》劇照)

她形容得知事實後「發現人緊張時雙腳真的會抖,最難過時真的哭不出來」,和男友經歷過種種甜蜜時刻,「卻要因為血緣親等這種鳥事分開,哭了好多天想說看Netflix轉換心情」,又看到男友的觀看紀錄,觸碰更多回憶,一起由校園投身職場,「卻走不到未來」。她和媽媽聊了很多次,「最後還是接受了,不想讓家人擔心,我們只能說再見」,又上傳了一個播放歌單,稱是男友最初用作告白的方法,「八年了,歌單跟感情還在,連一起聽的聊天紀錄也都在,可是你卻不在」。

樓主的經歷令許多網民心酸,「第一次不知道要勸和還勸分」、「什麼韓劇情節」。按台灣民法下血親「六等親」不能結婚,有網民解釋,簡單點說男友是樓主媽媽表兄弟姊妹的兒子,「對外婆來說是我孫女嫁給我弟弟的孫子」,看似很遠,其實很近,「在媽媽的角度就是和表兄弟成為親家,大多數人不會希望自己小孩跟外甥結婚吧」。有人亦指出,民法會這樣規定是因為生孩子時,會有高機率患有遺傳性疾病,「雖然可以領養孩子,但仍要面對很多親戚壓力」。

不過,有網民認為樓主無必要分手,「感覺你們很愛對方,男友還去回味一起看過的劇,這麼相愛卻是遠親也太慘」,覺得她們可以繼續一起,只要不結婚生子就沒問題,也舉出例子稱不少夫妻因特殊原因沒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你和男友以後不要登記結婚就好了嘛」。更有人指不少國家六等親一樣可以結婚,例如美國、日本,「反正出社會後靠自己,不必受父母控制」。

(D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