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不忍妻受癌魔折磨 燒炭送妻最後一程 官稱悲劇判感化1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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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不忍相識逾卅年的妻子受盡癌病折磨,劇痛難忍,問妻若未能承受,會「送她最後一程」,獲妻首肯後,吻妻額頭道別,播放佛教音樂及燒炭靜待妻子離世。電工早前承認1項誤殺罪,法官黃崇厚今(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形容本案是悲劇,應以憐憫心處理本案,判電工接受

感化12個月。黃官判刑後又稱或需有法例處理同類極為絕望的情況,但需經專業人士和公眾作討論,讓政府考慮作出跟進。

被告郭偉賢,58歲。原被控於2020年1月30日,在港謀殺妻子陳秀雲(54歲)。他早前否認謀殺罪,但以精神失常減免刑責的基礎改認誤殺罪,獲控方接納。

法官黃崇厚稱,應理解一名照顧者陷入絕望和極端情況,可能須有法例去處理同類型情況,但仍有待政府和專業人士去探討。(資料圖片)

被告為遷就妻子放棄當父親

法官今引述辯方的求情,指被告和妻子恩愛。他為遷就妻子,退出自己的社交圈子,以便陪伴妻子。此外,由於妻子不喜歡小朋友,被告亦放棄做父親的心願。妻子被診斷患癌後,被告便辭去工作,以照顧妻子。惟他亦自責,未能及早發現妻子的病情。

深愛妻子想她不再受苦

法官指及被告的求情信,信中講及被告和妻子由第一天拍拖,至臨終一天。被告因眼見妻子病情急轉直下,自己亦極為痛苦。法官形容,該求情信感人。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悲劇,相信被告深愛妻子,他希望己走到人生盡頭的妻子,可安詳離去,不再受苦。惟法庭亦需考慮被告在案中親手奪去妻子的性命。

官認為被告亦是受害人

法官續指,被告在案中照顧妻子的飽受壓力,患有嚴重抑鬱症,終引致事件發生。法官指,被告在案中亦是受害者,他應該及早求助,但在此絶望情況下是否可得到幫助,其實可想而知。惟現時被告的情況已穩定,報告亦指被告不需精神和心理方面的跟進治療。

法官認為本案應以寬大處理,加上考慮被告已被還柙約兩年半,在本案特別情況下,遂判被告感化令12個月,認為可顧及社會整體利益,亦可協助被告過正常生活。

被告妻子陳秀雲事發前曾因痛楚難忍送院,但她要求出院回位於鴨脷洲百良大廈的家。(資料圖片)

案情指,被告和妻子並無子女,二人關係一向良好。妻子於2018年10月發現患上肺癌第四期,被告為照顧妻子,辭去工作,惟妻子病況轉差,常感痛楚並曾表示想輕生。2020年1月28日,妻子因痛楚入院,妻翌日要求回家,她出院後向同住的被告胞妹稱希望香港可以安樂死。被告同月30日凌晨以燒炭方式殺死妻子。

警方凌晨3時撞報與消防員到場,被告妻子已沒有知覺,房內有一盆燒炭,門隙遭衣物封阻。被告被捕後稱,醫生1月時已坦言已無法可醫治,其病情並會在兩個月急速惡化。妻最後一次離開醫院返家後,痛得難以進食和入睡,每4小時便要服食止痛藥。他獲妻子首肯後,才送妻子最後一程,被告又說:「我燒炭殺死我太太,係想減輕佢痛楚」。

兩名精神科醫生均指,被告案發時因照顧妻子的壓力,而患有嚴重抑鬱症,削弱其理性理考能力。

案件編號:HCCC8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