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約拍私影模特慾火焚身這樣做 辯稱「她先含我手指」判決出爐

撰文:中天新聞網
出版:更新:

法院認證「色」影師無誤!一位從事攝影師工作的陳姓男子,透過IG邀約一位頗有姿色的小模來棚拍。

但拍了6小時後他越拍慾火越旺,竟趁近身指導對方擺拍照姿勢時強吻小模嘴唇。

挨告出庭時竟辯稱「是她先含我手指」,法官不採信,判陳男拘役30天。

稱最初女方在浴室含他手指以為她也有意 點圖放大看案情細節:

+16

全案發生在去年(2021年)10月2日,陳姓攝影師(以下簡稱陳男),他透過IG,約了一名頗有姿色的小模,聲稱要幫她拍「性感寫真」,小模基於工作專業應允赴約,同月13日中午抵達陳男在高雄的攝影棚,進行棚拍工作。

而陳男本來也正經八百真的在拍照,拍了6小時後,陳男慾火卻莫名被點燃,竟然趁「近身指導」模特兒,指導該如何在鏡頭前擺姿勢的機會,突然強吻對方的嘴唇,小模因此受到不小的驚嚇,當下也直接翻臉走人,直接去派出所報案。

陳男到案後向警方供稱,當下一開始有在浴室裡掐住女方脖子,並且把手指放入對方的嘴巴,女方也把他的手指含住,當下以為她對自己有好感,才湊上前試圖親嘴,陳男也強調「對方有躲開,沒有真的親到。」

但警方根據小模提供的雙方對話截圖,認定並沒有陳男所述有掐脖子放手指互動情節,法官審理時也認定陳男做出強吻的行為以後,後續並未再用強暴、脅迫的手段,所以並未達強制猥褻的程度,但強吻的舉動仍然是不尊重小模的身體自主權與心理感受。

陳男雖然試圖跟小模談和解,卻因沒有共識而失敗,法官最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判陳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也可上訴,不過陳男也因此被法院認證,留下性騷擾罪犯行的攝影師了。

延伸閱讀:

苗栗縣長最新民調徐定禎質疑有鬼! 鍾東錦一句話酸爆:「這民調是三立公布的啊」

【本文獲「中天快點TV」授權轉載。】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