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風雲2】絕密文件首曝:揭19億丁屋王國 政協家族涉詐騙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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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繼年初報道新界鄉紳大規模套丁手法後,近月再獲得一批香港傳媒過去鮮有披露的絕密文件,當中包括多份丁屋發展合同,完整記錄了前大埔區議會副主席溫學濂,及其長子、曾任滅罪委員的廣東省政協溫幸平,策劃粉嶺、錦田及大埔逾5個丁屋屋苑,162間丁屋發展的過程,牽涉市值超過19億元的丁屋王國,當中情節,仿如電影《竊聽風雲3》的橋段。
這批文件為社會各方調查男丁與發展商串謀套丁,帶來重大突破。
文件不但揭露了溫氏家族與原居民之間的秘密協議,包括每個丁權的「收購價」、特定的付款方式、甚至白紙黑字訂明丁屋落成後,男丁將不擁業權,每份密件上均有溫幸平的親筆簽名,猶如一個個難以磨滅的「指紋」,記錄着他發展丁屋王國的足跡;更震撼的是,密件中竟然找到一名在法律界具影響力的資深代表,他的公職更掌控着溫氏父子套丁大計的關鍵一環。這批鄉紳的行為,不但將政府提供予新界原居民的建屋權利當成商品,合約條款更有如照片一般,將這些地下交易定格凝住,填補了歷史的空白。

溫幸平於簡頭村先後2次簽訂秘密協議,列明付費收買丁權,目前涉事地段內(上圖黃色地帶)已落成10座丁屋。(香港01記者攝)

《香港01》取得的一批丁屋秘密合同,集中於粉嶺沙頭角公路簡頭村多個地段,這些合同多由溫幸平本人簽署,主要透過個人或旗下家族生意「確豪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確豪)及「興隆物業有限公司」(下稱興隆)兩間公司,多次參與套丁發展項目。【懶人包:兩分鐘拆解「套丁」】

白紙黑字列明「買丁費」

其中一份從未曝光的秘密協議於1995年訂立,當年溫幸平以「確豪」的名義,與簡頭村一名地主簽訂協議,是首度有文件清晰闡述地產商人與鄉村地主,合謀發展丁屋的過程。以往傳媒質疑鄉紳套丁,只能以土地交易時間的巧合程度及落成丁屋的註冊文件來推斷,今次《香港01》取得的合同就像說明書一樣,一字一句均清晰劃分地主與發展商於套丁過程的權責,用字大膽直接。

文件上「確豪」白紙黑字列明以「每個港幣二十萬元正」購買一個男丁丁權,並由地主負責「搵丁」。過程中,地主可獲分丁費的四分之一,即5萬元作為「代理佣金」,合同甚至更「有規範」地列明,丁費將分期於特定階段支付:確認合作時交付10萬、男丁取得丁屋開工紙後再付5萬、最後待丁屋落成,獲發滿意紙後,再付5萬元尾數,以確保男丁不能一筆過收取丁費後「反面不認人」。此外,文件又有條款列明,男丁最後將不擁有落成丁屋之業權,可見「確豪」一直在幕後操縱原居民的建屋權,男丁亦儼如替發展商「工作」,換取回報。

現年約45歲的溫幸平(黃圈示)為廣東省政協委員,亦為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副會長,曾擔任新界青年聯會及大埔區撲滅罪行委員會等公職,2014年更獲政府委任為太平紳士。
丁費將分期支付,男丁確定合作賣丁權時先獲10萬元,取得丁屋開工紙後再獲5萬元,待丁屋落成獲發滿意紙後,再獲5萬元尾數。
套丁秘密協議

另一份由溫幸平本人與同一名地主簽訂的「合作發展丁屋合約」,則註明地主負責「提供4塊土地」及「處理鄉村人事糾紛」,而溫幸平需拿出「買丁費」、建築成本及所有支出,興建多座丁屋。雙方更協定丁屋落成後,地主將會獲分其中兩座,而其餘業權則盡數落入溫幸平手中。換言之,合作雙方一人出地、一人出錢,早已訂明瓜分將要興建的丁屋群,一眾原居民男丁並非具真正意義的業主。

套丁10座狂賺1,680萬​

翻查土地註冊文件,涉事4塊土地於1997年相繼轉入男丁名下,好讓男丁名義上持有土地,得以向政府申建丁屋。工程於2000年展開,直至2008年前後陸續落成10座丁屋、再補地價出售。區內地產商透露,當年每座丁屋建築費約100萬元,就算加上每座20萬元買丁費及80餘萬元補地價費用,每座丁屋的「生產成本」只約200萬左右。而土地註冊處紀錄顯示,該批丁屋以每座約460萬元放售;粗略估算,在減去撥歸原地主的其中2座丁屋後,溫幸平的公司將套丁得來的8座丁屋轉手,套現約3,680萬。換言之,若再扣除「生產成本」,溫幸平帳面仍狂賺約1,680萬。「1個地主、4塊地、10座樓已經賺過千萬,咁樣比一比,買丁費根本微不足道!」知情者踢爆,溫幸平家族自90年代即從事套丁生意暴富,遍及新界過百座丁屋,身家早已逾億元計。

該批套丁建成的丁屋於2008年陸續落成,並以每幢約460萬元出售。扣除一切建屋成本及開支後,保守估計溫幸平仍賺逾1,680萬,毛利率達七成。(香港01記者攝)

擁多重丁屋業務 一條龍賺到盡

溫幸平涉足丁屋經年,早已歸納出一套將利潤愈賺愈多的「套丁產業鏈」,在「確豪」的丁屋發展商角色以外,他更同時與妻子張靜、胞妹溫幸珍等人另組一公司「興隆」,從事物色男丁、申請丁屋開工紙等服務。翻查其中一份溫幸平以「興隆」名義發出的內部文件,溫聲稱能收費提供「決定丁權人選」、「跟進直至達地政專員滿意」的服務、又自稱可「專業、富經驗,辦妥丁屋牌照手續」,並收取每座丁屋5萬元「申請服務費」;可見溫幸平的生意,集「出資建屋牟利」及「收費搵丁」於一身,一條龍賺大錢。

業務之得:拿捏丁屋政策分吋,避重就輕,發揮得淋漓盡致,成功解決了所有部門的要求,丁屋批准順暢、快捷......
溫幸平《總結業務得失及理財哲學》
溫幸平曾簽下多份秘密合約,仔細列明與原居民合作起丁屋的過程;如今這些簽名猶如一個個指紋,記下他涉嫌串謀詐騙政府的足跡。

這些年來,溫幸平似乎對其「套丁產業」甚有自信,在2007年一份內部文件中,溫便總結其「業務得失及理財哲學」,不但承認參與最少80座丁屋發展,更不諱言其業務心得,在於將「對公司業務有威脅的村民採取一系列措施」、又自詡能「拿捏分寸、避重就輕」,令樓盤可以在不用入則、不須做消防及渠務工程的情況下,仍能「解決所有部門要求」,令建築成本大大節省300萬等等;將套丁發展的過程,說得相當明目張膽。

這班人已經就土地的發展訂下分配協議、講明男丁唔係真正業權人,到1998年男丁才去宣誓起屋,呢一刻已經係呃政府。
大律師譚俊傑
譚俊傑批評,這批合約的用字如「丁權費」、「鄉村福利費」等,幾乎明言套丁牟利,簽署雙方極有可能涉嫌串謀詐騙政府。(香港01記者攝)

大律師:極強表面證供涉「串謀詐騙」

熟悉套丁情況的大律師譚俊傑細閱內幕文件後直言,這批合約字眼寫得「好赤裸裸」,列明真金白銀收購丁權、又講明落成的丁屋權益如何分配,已有極強的表面證供懷疑相關人士涉及串謀詐騙政府。

他解釋所謂「串謀詐騙」,是指男丁在向政府宣誓為丁屋業權人前,已與他人另有其他發展協定,等同騙取政府提供的免地價建屋自住權利;「1995年這班人已經就土地的發展訂下分配協議、講明男丁唔係真正業權人,到1998年男丁才去宣誓起屋,呢一刻已經係呃政府,有明顯詐騙意圖。唔好忘記,當年起丁屋仍要正式宣誓,發假誓是刑事罪行,男丁罪加一等!」譚又指出,這批文件上的用字包括「丁權費」、「鄉村福利費」等,眼字非常露骨,幾乎「講到明」套丁獲利,「我從未見過這種協議字眼,如果真係被人調查,我諗佢都有排解釋。」

神秘法律界代表 身份續揭開

記者曾就上述套丁指控,經電話及書面向溫幸平及溫幸珍查詢。惟溫幸平電話一直無法接通,溫幸珍則拒絕回應。溫幸平套丁版圖龐大,除上述4幅農地外,記者獲得的文件更包括簡頭村其他多個套丁項目,當中竟然還牽涉一名具影響力的資深法律界代表,這名代表的公職更足以左右鄉郊土地發展,以至溫氏父子的套丁大計。有關這批鄉紳與公職人員,合作參與套丁的過程,請繼續留意《香港01》周報及網站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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