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來稿】深化低津改革 對抗資本主義的「必要之惡」

撰文:何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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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揭示本港貧窮人口創近八年新高,貧窮人口多達135.2多萬,貧窮率高達19.9%,出現「五個港人一個窮」的現象。政府表示因本港貧窮線採取相對貧窮定義,因此縱使經濟增長,貧窮線隨住戶收入上升,貧窮人口增長是不可避免,事實是否如此?貧窮是否在資本主義社會下的「必要之惡」?

政府解釋是次貧窮人口上升主因是人口老化,退休長者不斷增加,未來政策焦點著眼於長者貧窮問題。與此同時,要協助在職貧窮的人口(特別是家庭兒童),主要透過發展經濟,窮孩子要脫貧,祈求父母辛勤工作增加收入成了唯一出路? 可惜,過去數年本港經濟增長強勁,人均生產總值亦創近年新高,勤奮工作的在職貧窮家庭,一直未受惠,2006至2016年最低收入的兩個十等分組別,收入持續佔全港僅4.9%至5.5%,最高收入的兩個組別則持續處於53.6%至55.3%的極高水平,在職貧窮住戶數目及貧窮人口高達169,300戶及571,100人,即使上年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只是微跌,可見即使經濟增長,低下階層未能分享經濟成果,同時相對本港嚴峻的貧窮問題,政府的扶貧力度不足。

低津申請資格嚴苛,申請人數少

當局於2015年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並由2016 年5 月起接受申請。津貼旨在鼓勵低收入家庭在職成員持續就業、自力更生,政策設計特別關顧有兒童或青年的家庭,目的為促進向上流動,並減少跨代貧窮的問題,每月提供最高$1000家庭津貼,兒童津貼最高$800。當年(2014年)政府估計超過20萬低收入家庭共71萬人受惠,其中18萬名為合資格兒童或青年。實際上,低津推行一年多以來,因申請資格嚴苛,只惠及逾36,000個家庭即約130,000人(包括約57,000名兒童或青少年)(截至2017年9月底),受惠人數遠低於預期!

政府在《貧窮報告》中指出,低津計劃平均每一億元的津貼便令近4,000人脫貧,更表示低津計劃在2016 年已成功令5,600個非綜援在職住戶及其22,900人脫貧(當中9,500人為兒童),但對應貧窮率減幅為0.4 個百分點,佔總貧窮兒童人口(22.9萬人)的4.1%,成效偏低,本港仍約有102,300名在職非綜援家庭的兒童在低津計劃實施後未能脫貧。

本港仍約有102,300名在職非綜援家庭的兒童在低津計劃實施後未能脫貧。(資料圖片)

領取津貼,收入仍遠低於貧窮線,低津成效不彰

特首首份施政報告,公佈將於2018年4月改革「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多項措施,包括: 更改計算入息限額標準、將計劃擴展至一人住戶、增設資助層級及資助額、合併計算所有家庭成員工時等,希望更多家庭受惠,但津助金額只是微調。

根據本會2017年11月發佈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對兒童的脫貧成效問卷調查報告」,絕大部份受訪者即使領取了高額津貼,收入仍遠低於貧窮線,可見工資太低但津貼太少,當中最大差距達5,650元! 反映低津資助額未足以支援貧窮兒童脫貧,扶貧力度不足。

表一:按家庭人數劃分受訪家庭每月收入與每月領取津貼的總和

  回應人數 總收入中位數($) 全港每月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或以下($)
2人 2 8,800 10,000
3人 13 11,800 15,300
4人 48 16,858 19,750
5人 20 14,500 20,150
7人 2 20,992 23,250
合計 85 16,600 13,000

總回應人數: 101人 遺失個案: 16人

表二:按家庭人數劃分受訪家庭每月收入連同津貼的平均數對比全港每月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之相差

  回應人數 低於全港每月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或以下的回應人數(百分比) 相差中位數($) 最高相差($)
2人 2 1(50.0%) 1,200 3,200
3人 13 9(69.2%) 3,500 10,050
4人 48 40(69.3%) 2,892 8,750
5人 19 18(94.7%) 5,650 10,550
7人 2 2(100.0%) 2,258 3,267
合計 84 70(83.3%) 3,150 10,550

總回應人數: 101人 遺失個案: 17人

受助私樓租戶租金壓力大 兒童津助貼租金

但家庭對於政府提供津貼仍是心存感激,大都覺得有幫助,只是金額不足,原本資助兒童改善生活質素的兒童津貼,因為劏房租金貴,70.7%受訪家庭無奈以部份兒童津貼支付昂費的租金,而運用於孩子身上的最多是補習,至於小朋友的三餐營養、日常需要、興趣發展等,父母不是不緊張,但租金年年提升,不交租,一家人不知住那裹,而貧窮家庭視教育是脫貧途徑,所以讓孩子補習跟上學習進度是家庭的最大關注。

調查顯示,相對公屋受助家庭而言,租住私樓家庭租金壓力尤為突出,大部份私樓租戶更將津貼用於應付沉重租金開支。私樓租金持續攀升,輪候公屋家庭數目及輪候時間屢創新高,縱使劏房、板間房等租金昂貴且環境惡劣仍被迫蝸居其中,私樓家庭只好將津貼用於補貼租金,甚至利用兒童津貼幫補租金,一成多家庭更是兒童津貼完全沒有用在與兒童直接相關範疇(包括:補習、參加興趣班、買書、參加課外活動),反映兒童津貼金額不足,並未有改善貧窮兒童的學習及生活質素。

深化改革低津 刻不容緩

綜合研究結果,低津家庭大都認同低津計劃對紓緩貧窮有幫助,但力度太弱,申請太難,同時家庭面對的困境太大,例如: 工資太低、缺乏托兒服務而未能雙職工作、業主加租、子女教育支出太大,令扶貧成效不大,所以政府應繼續改善低津政策,增加資助金額之餘,亦要加強其他方面的配套支援。

特首在其競選政綱中,曾提及研究分別適用於公屋戶和租住私樓家庭的安排;當局應考慮租金負擔差異,為租住私樓及租住公屋的受助人提供不同的津助金額。此外,政府應大幅大升兒童津貼金額,並研究能否提供更具針對性的學習支援措施(例如: 課後學習/補習劵)。

特首在其競選政綱中,曾提及研究分別適用於公屋戶和租住私樓家庭的安排。(資料圖片)

長遠而言,當局應考慮推行負稅率制度,以「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一半」為資助金額的標準,並透過稅務系統直接主動補助收入低於每月認可生活水平的家庭,有助大幅減低非綜援在職貧窮人口。

根據扶貧委員會的數據,公屋是目前扶貧的最有效政策,現時約135,000非綜援貧窮人士租住私樓收入低於貧窮線,而是次調查的低收入津貼受惠家庭不少租住環境惡劣而又租金貴的私樓劏房等不適切居所,輪候公屋時間漫長,引致要以兒童津貼交租,所以政府應加快公屋安置,立法管制租金,擴展社會房屋,令貧窮低收入家庭儘快得到房屋資助及租金水平合理。

另一方面,低收入家庭不少是單職家庭,大多婦女需要照顧年幼子女而未能工作,未能增加家庭收入,政府應大量增設12歲以下的托兒服務,並改善托兒時間及服務內容,例如:兼備功輔及接送服務,令婦女可以就業,增加家庭收入,提升家庭脫貧及自力更生能力。只要支援適切,貧窮不會成為社會的「必要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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