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黑的】機場出九龍車資$280變$2480 兜客劏客一條龍

撰文:劉定安 林振華 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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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29日)傍晚時分在新界南總區進行打擊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以及打擊的士司機兜客及濫收車資。新界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行動)張正文督察今日(30日)下午向傳媒交代詳情。

派外籍警放蛇 車資280元變2480元

打擊的士違規行動中,警方派出外籍警務人員喬裝成抵港旅客,分別在機場被兩名涉嫌人士兜攬,由機場乘搭兩輛的士分別前往位於沙田及九龍的酒店。當人員登上前往沙田的的士時,一名43歲姓李的的士男司機,要求人員支付車資1780元 (合理車資約為250元) 。當人員登上前往九龍的的士時,一名62歲姓李的的士男司機,要求人員支付車資2480元 (合理車資約為280元)。

警方打擊「白牌車」及的士司機濫收車資。(林振華攝)

另拘3名「白牌車」司機

至於打擊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中,警員喬裝顧客租用2輛私家車,分別由沙田區及馬鞍山區前往機場,以及租用1輛私家車由機場前往沙田區。該3輛私家車分別到達目的地後,警員分別支付車資450元、400元及350元,並隨即表露身份,拘捕一名32歲姓謝的本地男子、一名44歲姓黃的本地男子、以及一名50歲姓羅的本地女子,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向警方報到。當中牽涉的3輛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據了解,有人以網頁列登「白牌車」聯絡資料,宣傳車隊屬專業隊伍。

警方:致力打擊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一直致力打擊的士違規行為,並會繼續針對性的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的士濫收車資及拒載屬違規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警方提醒的士司機切勿以身試法。市民如發現任何的士的違規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及司機姓名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

發言人續指,警方十分重視涉及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的違法案件,會繼續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

警方過往對濫收車資司機執法。(資料圖片/蔡正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