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女被告被盤問到語塞 說:問到咁仔細好難答

撰文:湯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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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在2015年4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而送院,疑她遭母親疏忽照顧導致身體潰爛及腦部永久受創案續審,女童母今(17日)繼續接受辯師盤問,被連番追問女兒出生地都未能直接回答,律師又問她多次帶女童往返內地的原因為何,女被告說:「你問到咁仔細,好難講到。」

女被告王榮汶自稱來自好細好細的城市。(資料圖片)

自稱來自好細好細的城市

女被告王榮汶,即受害女童母親,今連續第4日出庭作供。男被告的律師繼續盤問,質疑女被告聲稱被指是「農村婆」, 但其實她與男被告認識時,已居住在大城市;女被告回應說:「我搬去個城市係好細、好細嘅城市。」

未能直接答到女童出生地

律師又問女童出生的地方,女被告起初指女童非出生於汕頭,後來又改口稱在汕頭市內的「東方村」出生;律師後來拿出女童的出生證明書,指女童出生地在「上英村」。女被告才改口說近汕尾。

聲稱女童有保母照顧

律師又問女童來港時前與誰同住,女被告稱女童與保母同住,又指保母是專門來照顧女童的。法官即問是誰付錢請保姆,女被告吞吞吐吐說:「係我慳慳埋埋嘅錢,(男被告)講話要保姆,話返嚟會帶錢畀我,叫我出住先。」律師再問她那些錢是否來自綜緩金,女被告說:「唔係,可以問表弟借錢。」

被問為何帶女童往返大陸語塞

辯方大狀又追問女被告於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數度帶女童往返大陸的原因為何,女被告支吾以對說:「你問到咁仔細、咁詳細、好難講到。」

女被告王榮汶(42歲)及男被告凌耀忠(52歲),二人均報稱無業。女被告被控一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項企圖誤導相關人員並涉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於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顧她7歲的女兒;兩被告同被控於同年7至9月,誤導醫生、社工及警員等有關她們女兒的狀況。

案件編號: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