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補習導師涉以拳打捏耳珠方式 懲罰欠功課小男生 裁虐兒罪成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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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學校女導師,疑因不滿一名小學男生欠交功課,用拳打及捏耳珠等多種方式懲罰男生,令男生身上有多處紅腫,及留下傷痕,女導師因而被控虐兒罪,案件今(11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男生證供可信,又指男生當時年僅10歲,認為案情嚴重,把女導師還押至下月4日判刑,以候導師的背景報告。

女被告周見盈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虐兒罪成。(資料圖片)

女被告周見盈,32歲,被控於去年5月2日在長沙灣一所補習學校內,故意虐待或襲擊一名10歲男童。

案情指,男童當時讀小五,放學後由母親帶到補習社,其父則致電被告,指男童欠功課及不懂默書,被告得知後便開始教訓男童,包括從文件夾取出中間的膠條拍打他,又用拳打男童左臉及捏他左邊耳珠,更用厚書打他頭部幾下,又捉住男童的頭撞落枱面5至6次,並用清潔劑噴他面及要他用髒毛巾抹面等。

裁判官認為男童證供可信,裁定被告罪成。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此乃個別事件,被告任職的補習社亦指被告盡責,並願意繼續聘用她。

案件編號:WKCC 198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