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事務主任涉為9業任偽造批准信案 押後至下月再訊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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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一名房屋事務主任涉嫌為9名業主偽造批准信,以讓該些業主能以逾900萬元加按貸款,早前被控偽造罪名,案件今(5日)在沙田法院提堂,由於辯方需時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准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再提訊,被告准繼續保釋,但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鄒海業,32歲,被控9項偽造罪名,指他於2014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6日期間,在9個居屋屋苑的業主作出按揭貸款申請時,偽造由房委會發出批准信,並意圖令銀行或金融機構接受為真文書。

被告在案發時為房委會轄下大埔區租約事務管理處的房屋事務主任,該管理處亦負責管理位於新界粉嶺的多個居屋屋苑。根據現行做法,居屋業主若想在未付補地價下,將單位抵押予銀行或財務機構做按揭,必須先獲房委會發出批信。

案件編號:STCC 8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