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上訴】律師引「兄弟爬山」解釋集結 官:我唔識呢啲俗語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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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訂運動的示威者不時以「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以互相支持。它形容運動中各有各做,和理非和勇武互相配合。而今日高院審理梁天琦等人的旺角暴動上訴中,同案另一名上訴人盧建民的大律師,在向法庭闡釋他認為「集結」在法律上應如何理解時,亦引用了近日這流行用語「兄弟爬山」作解釋,惟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卻回應說:「我唔識呢啲俗語。」

被告盧建民在去年初的審訊中被裁定暴動罪成,被判入獄7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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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盧建民的大律師劉偉聰就定罪上訴陳詞,指原審法官彭寶琴引導陪審團時,要求陪審團考慮「被告當時和人集結一起的共同目的,是要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悔辱性和挑撥性的行為。」惟劉律師認為指引不當,甚至錯誤。

官問意思是否如各有各做

劉解釋,在場人士或因某些意圖而做出同一行為,但他們可能不是有共同目的。若無共同目的,他們便不是「集結」在一起。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問,其意思是否在場人士「各有各做」,劉偉聰稱是,並說:「俗語所講的『兄弟爬山』」。惟彭官馬上回應:「我唔識呢啲俗語。」但劉律師並無向彭官解釋此字之義,便繼續陳詞。

盧建民紙條交律師鼓勵港人

此外,盧建民的代表律師團在上訴案審結後,展示盧撰寫、鼓勵港人的說話。盧在一張紙上寫上:「請林鄭不要摧毀年輕人未來!」另一紙條則寫到:「香港人怯,就一世抬不起頭...不要俾仇恨、暴力摧毀良知」。盧在結尾強調:「沒有人是孤島,不遺忘、不善忘。」